探水巷道掘进时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有:
①探水巷道的掘进断面不宜过大,以缩小受压面积。探水巷道应有两个安全出口,用于通风、流水和意外情况下人员撤退。一般情况下应双巷掘进,必要时在横贯之间开掘安全躲避硐室。
②掘进巷道的坡度不准有较大波动,以免低处的水流不出去,施工人员有被堵截的危险。
③掘进工作面遇到透水征兆时,必须停止掘进,加固支架,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向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值班领导应组织有关人员查看、分析情况,如果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④上山方向的水害未消除或正在探水时,为保证下山工作人员的安全,应暂停其工作,等水害威胁消除后再继续工作。
⑤探到老空并已放水的掘进工作面,如果不能马上与老空掘透而在几天后再掘进时,应重打2~3个检查孔,以免原有钻孔坍塌堵塞而重新积水,切不可冒然掘进。
⑥探水巷道必须严格掌握巷道掘进方向,沿着探水孔的中心线掘进,以免造成因超前距和帮距缩小而老空透水。如因地质变化必须偏离时,应进行补充钻探或采取其他措施予以补救。
⑦大部分积水已经放过,在掘进时,还应注意盲巷老空积水或因断层的隔离而形成的孤立积水区。
⑧合理选择巷道掘进的爆破方法,在探水眼的严密掩护下,且保持设计超前距和帮距时,可以采取多打眼、少装药、放小炮的方法,以保持煤体的抗压强度。
⑨严格执行“三不”装药制度:煤眼或掘进头有出水征兆、超前距离不够或偏离探水方向、掘进头支架不牢固或空顶超过规定时不装药。
⑩为了预防探放水后重新积水造成事故,上山巷道或坡度大的穿层斜石门掘进接近老空爆破时,应将所有人员撤到联络横贯或下边平巷。
在掘进打眼沿钻杆向外流水时,应停止工作,不准拔出或晃动钻杆,要设法固定,并向调度室报告,听候处理。
老空放水后允许恢复掘进时,还必须充分注意:当掘到离老空3~5m处应先用煤电钻打2~3个检查孔进行再次检查,只有在证实积水确已放净后方可揭露老空;揭露老空时,要先用小断面巷道从放水钻孔上方与老空钻透,还要注意处理瓦斯等有害气体。
在受威胁地区施工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熟悉避灾路线。懂得突水后的急救知识。
掘进各班班长必须在掘进工作面交接班,交接剩余允许掘进的距离,严禁超越。
掘到批准位置时,其最后0.5m停止爆破,用手镐采齐迎头,以利下次探水时,安全套管不致安设在被炮震松的煤、岩层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