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1. “权利”与“权力”有什么区别?
“权利”是公民或法人依法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强调的除了权力还有利益;“权力”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或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单指强制力和支配力,不包括利益。
2. “以至”与“以致”有什么区别?
“以至”有两种用法:一种表示在时间、数量、程度、范围上的延伸;另一种用在下半句的开头,表示由于前半句所说的动作、情况的程度很深而形成的结果。“以致”只用在下半句的开头,表示下文是上述的原因所形成的结果,且多指不好的结果。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以至”强调事物程度的升级;“以致”强调原因导致了后果。
3. 什么是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4. 法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 什么是企业法人?
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并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6.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是否终止?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7. 企业法人终止情况有哪些?
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终止原因如下:
(1)依法被撤销。
(2)解散。
(3)依法宣告破产。
(4)其他原因。
8. 不同类型的企业法人承担的民事责任是否相同?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 企业法人有哪些情形时,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10.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如何拥有法人资格?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11. 《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12. 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13. 哪些劳动合同即使订立也属于无效?
以下劳动合同即使订立也属于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14. 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另外还可包括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15. 什么情况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6. 劳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为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17. 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8. 当劳动者发生什么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9. 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以下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0. 劳动者有哪些情形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以下情形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多长时间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2. 哪些情形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以下情形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3. 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一方作为一个集体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24. 集体合同包括哪些基本款项?
集体合同应包括以下基本款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集体合同期限,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25. 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要求有哪些?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h、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h的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