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1. 哪些节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以下节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2. 享受职工探亲假的范围是什么?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3. 职工探亲假期有何规定?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 职工婚丧假有哪些规定?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5. 用人单位延长劳动时限有哪些要求?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h;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h,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h。
6. 发生哪些情形时,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时限要求?
发生下列情形时,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时限要求: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 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8. 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女工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及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9. 女职工产假有何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10. 女职工哺乳时间有何规定?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min。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min。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11. 劳动者哪些情形下应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应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
12.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13.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14. 提请劳动仲裁有哪些时限要求?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 用人单位发生哪些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时,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需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发生以下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时,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需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16. 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7. 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8. 分公司、子公司是否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9. 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多少股东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20.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订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拥有哪些法定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22.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具有哪些法定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3. 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拥有哪些法定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24. 哪些人不得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有以下行为者,不得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25.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