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答题1. 临时用电的照明用电应执行什么电价?
临时用电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其基建施工用电和施工照明均执行非工业电价。
2. 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有何规定?
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规定如下:
(1)双绕组电力变压器按变压器绕组的额定容量千伏安数计费。
(2)双绕组变压器在不同的运行条件下,例如投风扇或不投风扇,均指变压器铭牌中的额定容量计费。
(3)用户变压器正常运行负荷超过变压器铭牌额定负荷5%及以上者,超过部分按实际容量计费。
(4)双电源供电户如为一主电源一备用电源运行,其中备用变压器经常处于冷备用,并且有保证不能同时投入的技术措施者,按其中最大的一台变压器容量计费,如为两个电源同时运行,变压器为热备用者,则按两台变压器容量之和计费。
(5)整流变压器与一般电力变压器的结构、性能、内部接线有很大区别,其容量表示方法在铭牌上也多种多样。常见有以下几种铭牌表示法,其容量的确定及基本电费计费如下:
1)铭牌上只注明额定容量(kVA)一个数值的,则以此额定容量计费。
2)铭牌上注有高、低压容量(kVA)两个数值的,以高压容量计费。
3)铭牌上注有几种不同开关档数的额定容量(kVA),则以最大的一档额定容量计费。
(6)电弧炉炼钢用变压器有两种类型,一种为小容量者内部不附有电抗器,另一种较大容量者内附有电抗器,从其铭牌上可以区别:
1)内部无电抗器的变压器,铭牌上只注明额定容量(kVA),则按其额定容量计费。
2)内部附有电抗器的变压器,其铭牌上注明有两个额定容量,即主变压器额定容量(kVA)和电抗器额定容量(kVA),则按主变压器额定容量计费,而电抗器额定容量不应计费。
(7)用户电力变压器和电弧炼钢炉用变压器提高出力以后容量的计费,应以铭牌上注明的增大后新容量为计费依据。如用户在用电时虽提高出力,但未改动原有铭牌,则仍以原铭牌所注明额定容量为计费依据,但此类用户的继电保护整定应以计费容量为准,不应考虑提高出力部分。
(8)三绕组变压器每组绕组各有一个额定容量和电压,按照电压高低的次序称为高压额定容量、中压额定容量、低压额定容量,均以千伏安表示,其三种容量有时相同,有时只有两个相同,这种变压器应以和电力系统相连接的一组绕组(即高压侧)的额定容量计费。
3. 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有何规定?
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规定如下:
(1)最大需量以用电户申请并经供电企业核准数为准,超过核准的部分加倍收费,低于核准容量的40%时,按40%收费。
(2)最大需量应以指示15min内最大需量表的指示值为标准。如装用30min最大需量表者应乘以1.04~1.10。
(3)有两路及以上进线的用电户,如属各路电源同时运行时,各路进线应分别计算最大需要。在分别计算最大需量时,如因供电企业有计划检修或其他原因造成用户倒用线路而增大的最大需要,其增大部分可在计算当月最大需量时合理扣除;如属一主电源一备用电源运行并且有保证不能同时投入的技术措施时,可按最大需量表其中一个最大值计收基本电费。
4. 基本电费如何计算?
基本电费盼计算方法如下:
(1)基本电费可按变压器容量计费,也可按最大需量计费,由供电公司与用电户商定计费方式。
(2)基本电费以月计算,但用电户新装、增容、减容、暂停、暂换、销户,其开始及停止用电月的基本电费均按实用日数计算,每日按全月的1/30计算。事故停电、计划限电、检修停电不扣减基本电费。
(3)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电户,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停运。从设备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电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是全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的暂停。
(4)用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持有关的证明文件,经供电企业核准并办理手续。暂停的变压器必须实际地停止运行。用户每两次暂停用电的时间必须是连续的。用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允许办理两次暂停用电,一年内累计暂停用电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每次暂停用电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的时间超过6个月之日起,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均应按合同约定的容量收取基本电费。暂停用电不足15天者,不予扣减基本电费。
(5)减容用电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停止或更换小容量变压器用电。从设备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减少用电容量的期限,应根据用户所提出的申请确定,但最短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最长时限不得超过两年。
(6)减容或暂停用电后,变压器容量已不足实行两部制电价界限的,仍按两部制电价计算。但用户申请为永久性减容的或从加封之日起期满两年又不办理恢复用电手续的,其减容后的容量已不足实行两部制电价界限的,应改为单一制电价计费。
(7)减容期满后的用户以及新装、增容用户,二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50%计算收取。
6. 什么是热备用变压器?
热备用变压器是指变压器高压侧断路器(即油开关)处在合闸状态或虽未合闸,但用户可自行合闸送电的变压器,即未经供电企业封停,或运行与备用变压器之间未装闭锁,其停止与运行状态都属供电企业无法控制的变压器。
7. 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功率因数标准值及适用范围有何规定?
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功率因数标准值及适用范围规定如下:
(1)功率因数标准0.90,适用于以下用电户:
1)160kVA以上的高压供电的工业用户(包括村办工业户)。
2)装有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高压供电的用户。
3)3200kVA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的电力排灌站。
(2)功率因数标准0.85,适用于以下用电户:
1)100kVA(kW)及以上的其他工业用户(包括村办工业户)。
2)100kVA及以上的非工业用户。
3)100kVA(kW)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
(3)功率因数标准0.80,适用于100kVA(kW)及以上的农业用电户和趸购转售用电户,但大工业用电户未划为供电企业直接管理的趸购转售用电户,功率因数标准为0.85。
以上规定中100kVA指用电户受电变压器的容量,100kW指低压供电用电户的装接容量总和。
8. 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功率因数应如何计算?
按用电户一个月内功率因数的算术平均值也称为月加权平均功率因数或月平均功率因数为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依据。
用电户的月平均功率因数计算办法如下:
(1)功率因数的含义为
有功电量A
P=
UIcosφt=Pt(kWh)
无功电量A
Q=
UIsinφt=Qt(kvarh)
代入上式后又得
从上式可知
从上式说明,无功电量与有功电量的比值,等于功率因数角的正切值。因此,在计算用电户月平均功率因数时,只需计算无功电量与有功电量的比值,就可以从tgφ与cosφ对照表中直接查出cosφ值,即功率因数值。
(2)考核用电户的功率因数,按规定只取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3)凡装有无功补偿设备,有可能向电网倒送无功电力的用电户,应要求用电户加装无功补偿自动投切装置,随其负荷和电压的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部分无功补偿设备。同时供电企业应在计费计量点处加装带有防倒装置的反向无功电能表,按倒送无功电量与实用无功电量两者的绝对值之和,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4)根据电网需要,对大用电户实行高峰功率因数考核,加装纪录高峰时段内有功、无功电量的电能表,据以计算月平均高峰功率因数;对部分用电户还可试行高峰、低谷两个时段分别计算功率因数。在试行高峰功率因数或峰、谷功率因数前,应由网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局)拟订办法,报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审批后执行。
9. 计算用户功率因数值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供电企业应在用电户的每一个受电点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装设用电计量装置。每一个受电点作为对用电户的一个计费单位,功率因数按每个计费单位进行计算并考核。但是,考虑到计量方式的不同,为简便计算,对功率因数的考核可按下列方法计算:
(1)总表内装有不同用电类别的电能表,而考核功率因数的标准值相同时,按总表计量的有功、无功电量计算实际功率因数值(总表内的居民生活用电只参加功率因数计算考核,但其电费不参加功率因数调整);如果总表内各类用电考核功率因数标准值不同时,可按总表计量的实际功率因数值,对执行不同功率因数标准的各类用电分别计算考核调整电费。
(2)在同一受电点分线分表,装有不同类别的计费表(均为母表时),可将这一受电点的有功、无功电量分别总加,计算出这个受电点的实际功率因数,按考核标准值对每个计费单位进行电费调整。
10. 什么是峰谷分时电价?
为充分发挥价格的经济杠杆作用,促使用户用电负荷移峰填谷,对用电户在使用高峰、低谷的不同时段的电能实行不同的价格,这种峰、谷时段有较大差别的电价称为峰谷分时电价。
11. 峰谷分时电价的实行范围是什么?峰、谷、平时段划分和电费收取标准有何规定?
根据山西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实施办法规定:
(1)峰谷分时电价的适用范围:
1)铁路、煤炭、商业服务业,以及容量在100kVA以上的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2)电台、电视台、居民生活用煤气生产,居民生活用自来水和公共电车的用电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医院、幼儿园、市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和排灌用电、趸售用电暂不执行(均不含生产企业及三产用电)。
(2)峰谷平时段划分:
高峰时段 平 段 低谷时段
8:00~11:00 11:00~18:00 23:00~7:00
18:00~23:00 7:00~8:00
(3)峰、谷、平各段电费收取标准。
1)峰谷分时电价以国家计委印发的山西省电网目录电价为基础,按规定的浮动比例计算确定。实行两部制电价的大工业用电基本电费部分暂不执行峰谷电价。
2)高峰时段时间内用电的电量电价:商业服务业用户在目录电价基础上上浮60%,其他用户在目录电价基础上上浮50%。
3)低谷时段时间内用电的电量电价:商业服务业用户在目录电价基础上下浮57%,其他用电在目录电价基础上下浮46.5%。
4)平段时间内用电的电量电价执行现行目录电价。
5)实行目录电价外加收的国家电力建设基金(农网还贷),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等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继续实行价外加收办法。
12. 峰谷电量应如何计量和计算?
峰谷电量的计量和计算方法如下:
(1)凡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必须装峰谷分时电能表,并按表计量收费。
(2)峰谷分时电能表内有执行居民生活用电量,在计算电费时按下列方法计算:
1)315(320)kVA及以上大工业用电户,全部在高峰时段中核减,如果高峰时段内的电量不够核减时,不足部分从平段电量中核减。
2)非工业、普通工业用户一律从平段电量中核减。
(3)峰谷分时电能表内有执行非居民照明用电量,在计算电费时按下列方法计算:
1)从高峰时段电量中核减,如果高峰时段电量不够核减时,不足部分从平段电量中核减。
2)从不同时段核减出的非居民照明用电量按各时段执行非居民照明峰谷电价。
3)在峰谷分时电能表内既有居民生活用电,又有非居民照明用电时,先核减居民生活电量。
4)经供电企业同意,通过用电户转供并在供电企业立户收费,并符合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被转供用电户,也应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其电量应从转供户各时段电量中核减。如果被供用电户不属于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的,也应按各时段不同电量核减转供户的电量。
(4)对于高供低计增加的线路损失和变压器损失的电量均加在平段电量内计算。
13. 峰谷分时的电价和总电费如何计算?
(1)电量电价的计算:
高峰电量电价=目录电价×(1+上浮比例)
低谷电量电价=目录电价×(1-下浮比例)
平段电量电价=目录电价
(2)总电费的计算:总电费=(高峰电量电费+低谷电量电费+平段电量电费+基本电费)×(1±功率因数奖惩率)
14. 用电户自备电厂的购、售电量及电价有何规定?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用电户自备电厂应自发自供厂区内的用电,不得将自备电厂的电力向厂区外供电。自发自用有余的电量可与供电企业签订电量购销合同。
自备电厂自发自用不足的电量可从供电企业的电网中购入,其购入电量的电价按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执行。
15. 小火电厂的电价、电量有何规定?
根据国家对小火电厂[指单机容量在2.5万kW及以下,其电量属计划外电量,不含柴油(汽油)发电机组]的电价和电量规定如下:
(1)不联网的小火电厂,其电价由当地物价部门根据本地区的情况,按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
(2)对联网的小火电厂,采取供电企业代售制办法。各地供电企业为地方售小火电厂上网电量时,如依靠地方经委和物价局与小火电厂和用电户签订供用电合同,调度部门要严格按照合同签订时商定的负荷曲线执行。供需双方违反合同要负责补偿损失。
小火电厂的上网电价,由所在地物价局按所在地发电成本,发电税金,合理利润统一确定。
电网代售小火电的价格,可不执行全国统一电价,按上网电价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企业平均供电成本、线损、供电税金、平均供电利润确定,不得加入其他费用。上网电价和售电电价由省物价部门和省电力公司(局)核定后执行,并报国家计委、国家电力公司备案。
16. 小水电的电价、电量有何规定?
根据国家规定,总装机2.5万kW以下的小水电的电价、电量规定如下:
(1)小水电应执行“自建、自管、自用”的原则,小水电电量属计划外电量,可参与市场调节。
(2)独立运行或并网运行的小水电站及小水电网,在其自供区内的供电价格可不执行国家统一电价,由当地物价部门根据本地区的情况,按照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售电价格。
(3)凡并网运行的小水电,应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上网的小水电电量,在用电户认购的条件下,采取供电企业代销的办法。其上网电价按所在地区小水电平均水平的发电成本、发电税金、合理利润统一确定。电网代售小水电的价格,可不执行国家统一电价,按上网电价加所在省电力公司(局)平均供电成本、线损、供电税金和平均供电利润确定。上网电价和售电电价由省级物价部门和省电力公司(局)、水利(电)厅核定后执行,并报国家计委和国家电力公司备案。
(4)小水电上网电价及售电电价应实行丰、枯季节差价和峰谷分时电价。
(5)小水电上网电量由当地经委分配。
17. 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的购、售电电价有什么规定?
电网对综合利用发电单位的多余电量的收购电价,原则上按其发电成本加上所在地区大电网的平均发电利润核定。电网代售的售电电价,除加上供电成本、线损、供电税金外,只加收购电价格5%的手续费。
18. 清理整顿电价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把电价清理好、整顿好,这是规范电力市场,转变电力企业经营机制,实现两个转变最基础、最本质的工作,“向机制要活力,向整顿要空间”是清理整顿电价和深化电价改革的指导思想。
19. 为什么要清理整顿电价?
电力企业直接或间接地执行违法违规加价并收费,挤占了正常的电价空间,又给电力用户增加了不合理的费用负担,社会反映十分强烈。同时电力企业的合法利益被侵蚀,既给电价水平调整增加了难度,又损坏了电力企业“人民电业为人民”的良好形象,将危及电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因此,清理整顿电价,要求按《电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乱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文),国家计委、电力部、监察部《关于处理越权征收电力企业建设基金(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检『1997]304号文)和财政部《关于对三电办予算外资金进行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监字[1997]50号文),以及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等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电价秩序,坚决制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的通知》以及国家电力公司再次开展电价清理、整顿检查工作等要求执行。
20. 清理整顿电价的目标是什么?
是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和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进一步促进电价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理顺正常的电价秩序,充分发挥电价调整电力生产力、经营活动的杠杆作用,提高用电户对电价、电费透明度,健全电价定价和执行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保障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和电力用户的合法利益,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整与整顿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21. 国家电力公司转发六部委《关于整顿电价秩序制止乱加价、乱收费的通知》的主要要求是什么?
国家电力公司转发六部委《关于整顿电价秩序制止乱加价、乱收费的通知》的主要要求包括:
(1)要进一步提高对治理、整顿电价工作的认识。各电力公司要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站在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治理、整顿电价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既加重了用户的负担,也挤占了电价空间,影响电力市场的扩大,对电力工业乃至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带来不利影响。要从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用户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六部委文件,将电力治理、整顿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2)要立即停止代收国家规定以外的各种基金、加价和收费。
(3)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对擅自变更国家规定电价的行为要立即纠正。
(4)要增强行业的自律,规范经营性收费行为。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或凭借垄断地位自立名目,强行收费。
(5)各供电企业要在营业场所公布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和批准的电价标准,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用户监督。
(6)各级电力企业要做到认识、组织、人员到位。切实将电价治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将以政纪论处。
22. 清理整顿电价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清理整顿电价的主要措施包括:
(1)依法依规治理,规范行为。严格按照《电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国家计委、电力部、监察部《关于处理越权征收电力建设基金(资金)有关部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行治理和规范,坚决取缔和制止一切不符合规定的随电费收取的各项附加费用、服务费用以及各种名目的加价、收费,坚决杜绝一切违法提价和变相涨价。
(2)整顿和改革相结合,完善电价制度。各网、省公司应做好统一销售电价改革工作。已实行统一销售电价的电网应取消计划外电量加价。网、省公司应严格审核二级销售综合电价,不得将一级销售电价转为二级销售电价电量,变相加价。
在统一销售电价的基础上,推行丰、枯季节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从完善电价制度入手,避免乱加价。
(3)强化权限,抵制违规行为。要严格电价申报、审批权限,认真履行电价的申报、审批程序。各电网经营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有权限的电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执行。各级电力企业不得代收取不合法、不合理的各种加价、收费。
(4)严格内部管理,树立良好外部形象。各网、省公司必须加强对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管理。建立健全约束机制,把电价执行结果的评价作为公司内部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电力企业代收各种费用将视为企业违纪,应严肃处理。
各级供电企业要加强对电价执行队伍的培训,增强法规意识,提高业务素质,认真贯彻国家电价政策,为电力企业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
各级供电企业要继续开展社会承诺服务,加强用电营业窗口的规范管理,将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纳入社会承诺服务范畴,提高电价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3. 目前山西电网电价外的代征费用收取范围及标准是什么?
山西电网电价外的代征费用收取范围及标准如下:
(1)电力建设基金(依晋电财字[1996]53号文规定):
1)免征范围:农业排灌、抗灾救灾及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化工部发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等用电以及自备电厂自用电量免征电力建设基金。
2)减征范围: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生产用电,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生产用电暂按减征每千瓦时用电量3厘钱。
除上述用电外的所有用电户均征收电力建设资金0.02元/kWh。
(2)三峡建设基金(晋价工字[1996]59号文规定):除贫困县(国家确定的)农业排灌用电不收外,其余用电户均收取三峡建设基金0.007元/kWh。
(3)水资源补偿费(晋价重字[1994]207号文规定):除城乡居民生活、农业排灌、化肥生产用电以外的各类用电户均收取水资源补偿费0.015元/kWh。
(4)电源基地建设基金(晋价工字[1997]82号文规定):所有用电户执行电源基地建设基金0.01元/kWh。
(5)地方附加费(晋价重字[1993]第146号文规定):从1979年1月1日起,山西省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1978]建发城字第584号、[1978]财预字第126号文)《关于颁发工业比较集中的县镇开征公用事业附加的几项规定的通知》的精神,对工业、照明等用电收取用电附加费。省计委等部门确定附加费率为8%,计征基数为国家规定的电量电价和基本电价,今年电价改革后,对电力附加费的征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仍按原标准执行不变,为便于操作,决定将原来的按比例计征改为按绝对额收取。
表8-1 山西省电网电力附加费标准
电力附加费类别 |
电量电价附加费(元/kW·h) |
基本电价附加费 |
不满1kV |
1~10kV |
35kV及以上 |
最大需量 (元/kW/月) |
变压器容量 (元/kVA/月) |
居民生活用电 |
0.0112 |
0.01 |
0.01 |
|
|
非居民生活用电 |
0.0112 |
0.01 |
0.01 |
|
|
非工业、普通工 业用电 |
0.0068 |
0.0066 |
0.0064 |
|
|
大工业用电 |
0.0046 |
0.0046 |
0.0044 |
0.48 |
0.32 |
其中:电解烧 碱、电石、电炉、 黄磷、合成氨 |
0.0038 |
0.0038 |
0.0036 |
0.48 |
0.32 |
|
注 本规定从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24. 《电力法》对农业和农村用电有何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在安排用电指标时,应当保证农业和农村用电的适当比例,优先保证农业排涝、抗旱和农业季节性生产用电。
电力企业应当按上述规定,不得减少农业和农村用电指标。
25. 目前农村用电电价的类别有哪些?
目前农村用电电价的类别包括:
(1)居民生活用电电价。
(2)非居民照明电价。
(3)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电价。
(4)大工业用电电价。
(5)农业生产用电电价。
(6)商业服务业用电电价。
(7)峰谷分时电价。
26. 农村居民生活用电电价的执行范围是什么?
村居民的生产照明和家用电器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电价。
27. 蔬菜生产用电应执行何类电价?
根据国家规定,蔬菜生产用电应执行非工业用电电价,用电热育苗应执行非居民照明用电电价。
28. 渔业生产用电应执行何种电价?
渔业生产用电(包括国营渔场、渔业队)的养殖生产用电应执行非工业用电电价。
29. 苗圃育苗用电应执行何种电价?
国营和乡镇村苗圃育苗用电应执行非工业用电电价。电热育苗用电应执行非居民照明用电电价。
30. 农副产品加工、农机及农具修理、炒茶等用电应执行何类电价?
农副产品加工、农机及农具修理、炒茶等用电应执行普通工业、非工业用电电价。
31. 现代化养猪、养鸡的用电应执行何类电价?
现代化养猪、养鸡的生产照明、饲料加工和其他动力用电,应执行普通工业、非工业用电电价。
32. 农村粮食加工用电应执行何类电价?
根据原水电部、国家物价局[1987]水电财字第163号文,《关于农村粮食加工用电电价问题的通知》规定,凡经省人民政府核定的贫困县农村粮食加工用电(不含粮食加工厂)仍执行农业生产电价,非贫困县的农村粮食加工用电,应执行非工业、普通工业的电价。上述规定从1988年1月1日起执行。
33. 农电体制改革和管理在农电价格管理方面的措施是什么?
农电体制改革和管理在农电价格管理方面的措施包括:
(1)改革现行农村电价的形成机制。逐步改变现行农村电力成本的负担办法,对农电成本实行统一核算、统一定价、社会公平负担的办法。坚决取缔一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价外加价和附加费。
(2)加快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的进程。在条件成熟的省(区、市),可以推行一省一价。指不具备条件的省(区、市),可以在省(区、市)内直供、直管县和趸售代管县范围内实行城乡一价,其他县实行一县一价。农村电价与城市电价逐步实行统筹安排,同网同价。
(3)建立电网改造投资偿还机制。直供、直管县和趸售代管县电网改造投资的偿还在全省(区、市)电网均摊,自供自管县农网改造投资的偿还在该县电网均摊。
34. 改革电价形成机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电价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电力价格体制和电价形成机制。
根据《电力法》、《价格法》有关规定,电力价格改革的基本原则包括:
(1)体现价值规律要求,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电力工业发展和电力结构的优化。
(2)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促进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满足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
(3)适应电力工业运行的特点,引导和促进电厂与电网分开经营,在发电环节逐步引入竞争机制,约束工程造价和运营成本的上升。
(4)理顺管理机制,规范价格机制,整顿电价秩序,治理各种乱加价、乱收费,减轻用户不合理的电费负担。
35. 我国电价不合理主要表现在定价原则和电价体系方面的原因有哪些?
我国电价不合理主要表现在定价原则和电价体系方面的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发电价格“一厂一价”。
(2)上网电量未能“按质论价”。
(3)配电价格“双轨制”。
(4)配电价格体系未能反映不同用户的供电成本:分时电价过于简单;基本电价比重过小;输、配电成本差异体现不充分;
(5)价外加价面广、量大。
36. 我国电价不合理的根本原因在于电价形成机制不合理,主要表现是什么?
我国电价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价格管制机能有严重缺陷和体制僵化。
(2)电价管理的原则不明确。
(3)没有规范化的定价方法。
(4)价格管制机构职能单一。
(5)价格监管主、客体关系倒置。
(6)对价格管理机构的监督体系尚未建立。
(7)独立发电企业大批涌现后,电价体制未能积极应变。
37. 我国电价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我国电价改革的基本思路如下:
(1)引入竞争机制与重建电价管制机能“双管齐下”,是我国电价合理化的根本出路。
(2)发电价格市场化应成为我国电价改革的重点。
1)容量造价上涨失控及“小火电”、“尾大不掉”决定了我国发电价格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独立核算电厂发电量占总发电量70%以上,电力供求总量趋于均衡,现代化调度设备与技术的大量引进,使我国基本具备了发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的条件。
2)近期内,我国发电价格市场化以“放一块,管一块”的有限竞争为目标。这种有限竞争也以电网运营机构为单一买主,价格体制主要有两种方式供选择:①将发电价格分为容量电价和电度电价两部分,前者由国家规定,后者由市场调节。②发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尖峰时段电价,由政府限制,其他时段电价放开。作为发电价格市场化的最终目标,应允许发电企业与配电企业及工商用电大户直接交易。
3)发电价格市场化是一个系统工作,还必须有部门结构改革及相应的调控体系与之配套。部门结构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下网分开”。新的调控体系包括一个促进竞争的管制机构和一个中央控制系统,后者的运营主体应与电网的运营主体同一。
(3)配电价格市场化虽然并非不可设想,但它不是我国电价改革的紧迫任务,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也难以具备条件。
(4)国家对电价的管制,无论是发电价格市场化前,还是发电价格市场化后,都有必要重建其机能。
(5)要制定规范、科学的平均电价确定方法。从我国的现状出发,首先应对价格构成进行规范,包括统一按折旧年限确定容量造价,以一年期国债利率加风险补偿为基础实现统一的资本报酬率上限制标准,将电力建设基本列入价内等。在此基础上,配电价格可逐步实行“通胀率—效率提高率”的上限调价方式。
(6)电价体系必须改革。从制度安排的角度,需要对发电价格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和丰枯季节电价制度,要取消配电价格双轨制,实行配电价格的“一网一价”。此外,还应调整电价分类,真正按调荷责任安排容量电价和确定分时电价。
(7)应建立价格审批与成本监控“一体化”的管理机构。第一步,可先将价格、市场准入、运行规则等管理机构合并,建立综合性的经济管理机构。发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计划付诸实施时,再进一步成立专门的电力管制机构。
(8)决策过程必须法制化、民主化,包括电价管理主体要由法律确定;电价管理行为法律化;建立专业性的消费者协会,普及提价公证会制度;信息公开化等。
38. 建立新的电价形成机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在逐步实现厂网分开的基础上,建立以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的,能够促进电力发展,约束电力工程造价和生产经营成本上升,实现用户公平负担的上网电价、批发电价和零售电价的新机制。
(1)以社会必要成本(或长期边际成本)为基础核定各电网统一上网电价标准。上网电价改革的目标要逐步实现竞争上网,通过市场形成价格。第一步,先把现行分别成本定价改为按社会平均成本定价;把现行一厂一价的作法改为一网一价,把建设项目建成后的事后定价改为事前定价,实现同网同质同价。第二步,在供求基本平衡或供大于求的电网,引入竞争机制,以机组为单位分时报价竞争上网。
(2)个别核定高压电网输电费用和低压电网配电费用。按照上网电价和高压输电费用制定各电网批发电价;以及趸售县和市、县供电企业为单位,由各省级物价部门核定低压电网配电费用,按照批发电价加低压配电费用制定对用户的销售电价。
(3)按照公平负担原则,科学制定对用户的分类零售电价。电网销售电价要按用户电压等级和用电负荷重新分类,扩大两部制电价实行范围,大力推行峰谷电价和丰、枯电价。
(4)建立电价平衡制度。在实行厂网分开、电厂竞争上网的电网,为了保持销售电价的相对稳定,必须建立电价平衡制度。电网批发电价要保持相对稳定。在一定时期内,电网经营企业按预测的平衡上网电价和上网电量计算出电费支付给发电企业。实行上网电价与预测上网电价之差,存入专门帐户,由高压电网经营企业定期与发电企业结算。销售批发电价以预测上网价为基础制定,当本期预测上网价与实际上网价价差为负数时,通过提高下期批发价弥补;为正数时,应当适当降低下期批发电价。
(5)上网电价实行同网同质同价。各独立发电企业实现竞价上网,相应地也就实现了同网同质同价。第一,是以长期边际成本定价。电价水平要能够对新的投资者有吸引力,使投资者合理补偿成本并能够得到合理的回报。第二,现行运营中的所有项目上网电价,均需与边际成本为基础确定的电价水平拉平。现有的老电厂的电价要提高到新建电厂上网电价水平,已经投入运行的新电厂也要做有升有降的调整。第三,对老电厂在企业改制的前提下,通过资产评估,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电价。老电厂上网电价提高产生的盈利要专项用于电力项目建设和电网改造。同时取消电力建设基金和地方附加的各种附加、电网改造费等所有的加价项目。今后新电厂建设,主要应由改制后的老电厂承担,作为投资主体,实现建设、生产、经营的良性循环。
39. 美国(1996年)电价是怎样的?
美国(1996年)电价包括:
(1)目录电价。美国用电分类为居民用电、商业用电、工业用电和市政用电,从下面一组数据可以反映出美国目录电价的水平。
居民用电:城市10美分/kWh,农村用电9美分/kWh;市政4~6美分/kWh;工业、商业实行两部制电价,基本电费11~15美分/kWh,电度电费4~6美分/kWh,平均8美分/kWh左右。
(2)农村电价。以伊利诺州农村电价为例(私营电力公司电价是国家来定,农村电价由农电合作社的董事会来定)。
1)购电价。从私营电力公司购电贵些,从联邦电力公司购电价比较低廉,平均购电价为4~7美分/kWh。例如南伊州发供电合作社售给配电合作社的电价是基本电费:6.88美元/kW,电度电费:2.5美分/kWh。
2)售电价。居民用电:月基本服务费15美元(无论用多少电,都要先交基本服务费)。500kWh以下:9美分/kWh;500~1000kWh:7美分/kWh;超过1000kWh:5美分/kWh。商业用电:月基本服务费25美元;基本电费8美分/kWh;电量电费,1000kWh以下:9美分/kWh;超过1000kW:5.5美分/kWh。工业用电:月基本服务费125美元;基本电费8美元/kW;电量电费,3000kWh以下:5美分/kWh;超过3000kWh:3.5美分kWh。
此外还有特殊电价,如排灌等,会得到优惠低廉的电价。
3)电价制定。美国私营电力公司电价由政府制定,电价主要由一个部门来管理。在定价之前首先做调查,了解运行费、损失费是否最低,银行利率以及物价税收情况,进行成本分析,再加上一个适当的回报率,然后向政府写报告,批准后执行。选择美国的电价概括为以下5个部分:①运行维护费。②折旧费。③税收。④还贷。⑤回报率。
定价公式为 电价=运行维护费+折旧+税收+固定资产投资补偿贷款+回收率(一般为8%~18%)。
在美国,电价不是经常调整,有的电价一定,十几年不变。另外,电价变动,有升有降,不是电价水准总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