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策划题1. [背景描述]
小李是上海市一家民营高科技公司新聘任的人力资源部经理。
该公司以软件和咨询为主营业务。这家民营公司在过去的3年中,年销售收入以200%的平均速度增长,在2002年度被上海市评为“民营企业百强”之一。为了公司的发展,从2000年开始公司不断地引进高科技人才,截至2002年年底,公司共有员工128人,平均年龄28.9岁,其中博士25人,硕士64人,本科生39人,是名副其实的“高智力、高科技、高效益”公司。
但是由于公司的发展规模过于迅速,内部管理没有跟上,公司一直没有为员工缴纳三金。随着上海市劳动执法力度的加强和劳动法宣传力度的加大,员工的法律意识也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员工开始意识到,缴纳三金关系到每个员工个人的切身利益。
从今年开始,员工们不断在私底下议论纷纷,对公司没有为他们缴纳三金的事实表示不满,还有不少员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询问:虽然目前已经在上海工作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户口仍没有进上海,用人单位是否应当为自己缴纳三金?
由于长期的反映没有得到公司的反馈,再加上同行业的高薪、高福利的诱惑,公司重点岗位人员流失情况日益严重。仅在2003年3月份,公司就有8名博士、23名硕士提出辞职,虽然经过公司的反复劝说,有些员工打消了离职的念头,但是还是有21人离开了公司。这不仅直接影响到公司正在开发的项目进度,而且直接动摇了公司进一步发展的潜力。
小李就是在这样的背景环境下应聘到该公司的。公司总经理给小李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解决员工最关心的三金问题。
[问题]
小李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参考答案]
小李可以按以下步骤处理问题:
(1)告知员工,公司即将解决缴纳三金的问题,请员工安心,缓解劳资矛盾。
(2)与员工进行面谈,或发放统计表,对员工情况进行了解,将调查的情况区分为:上海市户口,有养老保险账户的;上海市户口,没有养老保险账户的;外地户口,有养老保险账户的;外地户口,没有养老保险账户的。
(3)根据员工的不同情况,预算费用。
1)上海市户口,有养老保险账户的,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可以直接缴纳三金。
2)上海市户口,没有养老保险账户的,办理开户手续,在个人账户建立后开始缴纳三金。
3)外地户口,有养老保险账户的,首先办理“人才引进”或“引进外地人才工作居住证”,然后办理账户转移,在其个人账户转入上海后,为其办理三金缴纳手续。
4)外地户口,没有养老保险账户的,首先办理“人才引进”或“引进外地人才工作居住证”,然后办理开户手续,在其个人账户建立后,为其办理三金缴纳手续。
(4)将以上情况汇总并进行预算后交总经理。
(5)将公司批准后的处理意见向员工公开,并做出相应的解释。
(6)方案具体实施。
2. [背景描述]
上海非凡房地产有限公司是由台湾非凡集团投资5000万美元成立的一家中外合资企_业。该公司于2003年3月注册成立,并在淮海路选定了办公地址,目前正在筹办中。
李先生是从台湾非凡集团委派到中国内地的首任上海非凡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到上海后,他首先与中方合资者进行沟通,选定了办公地址,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召开上海非凡公司第一次董事会,通过了公司的组织结构和主要部门负责人人选。最让李先生高兴的是,公司的第一个楼盘开发计划得到了董事会的一致认可,在董事会结束后可以立即投入开发。
为了配合上海非凡公司的开发计划,李先生要求人力资源部经理黄小姐进行人员招聘工作,最关键的是要和新员工着手签订劳动合同。
[问题]
(1)请帮助黄小姐拟订一份劳动合同。
(2)请说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内容。
[参考答案]
(1)劳动合同:略。
(2)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下:(答对4点即可)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8)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
3. [背景描述]
和平鞋业是一家合资公司,该公司以生产OEM的运动鞋为主,公司员工有近200人,其中主要是一线的生产工人。
由于经常要赶制出口订单,一线的工人加班是常有的事情,但是公司一直没有向员工支付加班工资。就算是员工提出异议,公司也是很武断地表示,不愿意做的可以辞职。
由于加班工资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因此和平鞋业的劳资关系一直处于比较紧张的状态。
2003年2月,由于公司要赶制一批出口欧盟的运动鞋,要求所有员工必须加班。于是,小李等15名员工联合向公司提出:可以加班,但是必须向他们支付加班工资,否则他们将拒绝加班。和平鞋业没有理睬小李他们提出的要求,并在2003年2月17日对小李等15名员工做出辞退的决定。
小李和他的同事们觉得很不公平,于是小李向他做人力资源工作的朋友小周请教,决定提起劳动仲裁。
[问题]
请问如果你是小周,你会如何提醒小李关于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
[参考答案]
(1)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采用书面形式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说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诉人(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2)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递交起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记载下列事项。
①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3)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提起诉讼时,起诉人还应提交不予受理通知书。
(2)当事人注意事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无论哪一方申请调解、仲裁,都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申诉人。对仲裁庭的裁决不服的只能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而不能以仲裁委员会为被告。
(3)时效规定
1)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
2)仲裁裁决应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案例分析题1. [背景描述]
王晓文是上海某日资公司的部门经理,考虑到公司的发展和王晓文一贯的工作表现,公司于2000年6月24日送王晓文赴日参加业务培训,为期10个月,公司为其支付培训费2万美元。
在王晓文赴日参加培训前,公司与王晓文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了培训协议书,并经公证部门公证。根据双方的约定,王晓文参加培训后必须为公司服务满3年。然而,王晓文在回单位工作4个月,未经原单位同意,便“跳槽”去了另一家公司继续从事与原公司工作内容完全相同的工作。
[问题]
如果你是这家日资企业的人力资源部经理,会如何处理此事?
[参考答案]
(1)作为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你可以先同王晓文进行沟通,将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解释。王晓文未履行劳动合同擅自“跳槽”,属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和第102条分别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希望王晓文主动合作,要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么按照与公司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3)如果王晓文一意孤行,那么你应该代表所在公司尽快在劳动仲裁的有效仲裁期限6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可以要求王晓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他不履行劳动合同,要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也可以要求“聘用”王晓文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背景描述]
张小姐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的技术经理,合同期限自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为期3年,月薪8000元。
2002年3月11日,张小姐突然接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的通知,要求其4月11日离职,并在此之前办妥一切移交手续。张小姐接此通知后马上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质疑,要求人力资源部做出解释,但是得到的答复是: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约定,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天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至于解约的理由,是公司怀疑张小姐与另一家竞争对手公司接触频繁,但是公司拒绝对此原因给张小姐书面的说明。
同时公司表示,由于张小姐在公司已经工作2年多的时间,可以给予2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问题]
请问这家公司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张小姐应该怎样做?
[参考答案]
(1)这家公司的做法不合法。
(2)原因
1)张小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天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这一条,是与劳动法相违背的。因为劳动法虽然赋予了劳动者这一弱势方提前30天通知解约的权利,即“提前30天通知”是劳动者解约的“充分条件”,但是并没有赋予用人单位这一权利,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提前30天通知”只是其解约的“必要条件”,并且只能算是“第二必要条件”,“第一必要条件”是《劳动法》的第26条第2款所规定的三项情形之一。
2)之所以称上述情形为“第一必要条件”,而“提前30天通知”为“第二必要条件”,因为《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张小姐可以要求公司撤销辞退这一决定,恢复劳动关系;或补发被辞退之后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