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考题1. 什么情况下出具检定证书?对检定证书的要求是什么?
凡是依据计量检定规程实施检定的,检定结论为“合格”的出具检定证书。每一种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应符合其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证书名称为“检定证书”。其封面内容包括:证书编号、页号和总页数;发出证书的单位名称;委托方或申请方单位名称;被检定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出厂编号;检定结论(应填写“合格”或在“合格”前冠以准确度等级);检定、核验、主管人员用墨水笔签名;检定日期:×年×月×日;有效期至:×年×月×日。检定证书的内页中应包括如下内容:检定证书编号;检定所用计量基准或计量标准及主要标准器信息(包括计量基准或计量标准及主要标准器名称、测量范围、不确定度/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证书编号及证书有效期);检定条件(包括环境条件:温度、相对湿度等及检定地点);被检项目及检定结果;页码;还可有附加说明部分。检定证书内容表达结束,应有终结标志。
2. 什么情况下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对检定结果通知书的要求是什么?
凡是依据计量检定规程实施检定的,当检定结论为“不合格”时,出具证书名称为“检定结果通知书”。其结论为“不合格”或见“检定结果”,只给出检定日期,不给有效期,在检定结果中应指出不合格项,其他要求同检定证书。
3. 什么情况下出具校准证书?对校准证书的要求是什么?
凡依据国家计量校准规范,或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依据计量检定规程的相关部分,或依据其他经确认的校准方法进行的校准,出具的证书名称为“校准证书” (或“校准报告”)。
校准证书一般应包含以下信息:证书编号、原始记录号、页号和总页数、发出证书单位的名称地址、委托方的名称地址;被校准计量器具或测量仪器的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出厂编号;校准、核验、批准人员用墨水笔签名(批准人的职务可以打印);被校准物品的接收日期:×年×月×日、校准日期:×年×月×日、本次校准依据的校准方法文件名称及编号;本次校准的原始记录号;本次校准所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检定或校准证书号(有效期)、技术特性(如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量值的不确定度或最大允许误差);校准的地点(如本实验室或委托方现场);校准时的环境条件(如温度值、湿度值);依据校准方法文件规定的校准项目(如示值误差、修正值或其他参数)的结果数据及其测量不确定度。如果校准过程中对被校准对象进行了调整或修理,应注明经过调修,并尽可能给出调修前后的校准结果。关于校准间隔,如果是计量标准器具的溯源性校准,应按照计量校准规范的规定给出校准间隔。一般,校准证书上不给出校准间隔的建议。当顾客有要求时,也可在校准证书上给出校准间隔。校准证书内容表达结束,应有终结标志。
4. 什么情况下出具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报告?对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报告的要求是什么?
进行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试验后,应依据JJF 1015—2002《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附录C的要求,出具“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
型式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报告编号、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样机数量和每件样机的编号、申请型式评价单位名称地址、样机接收日期、试验日期和报告发出日期、申请和委托情况(申请书编号、联系人信息、委托单位信息)、承担型式评价单位信息、依据的技术文件、型式评价试验地点及其环境条件、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及其他测量设备的信息、每个试验项目的测量数据和结论、型式评价的总结论、检测、审核和批准人员的签名等。
5. 什么情况下出具进口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对进口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的要求是什么?
进行进口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试验后,应依据JJF 1015—2002《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附录C的要求,出具进口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
进口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报告编号、进口计量器具的名称、型号规格、样机数量和每件样机的编号、申请型式评价单位名称地址、样机接收日期、试验日期和报告发出日期、申请和委托情况(申请书编号、联系人信息、委托单位信息)、承担型式评价单位信息、依据的技术文件、型式评价试验地点及其环境条件、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及其他测量设备的信息、每个试验项目的测量数据和结论、型式评价总结论、检测、审核和批准人员的签名等。
6. 什么情况下出具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报告?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报告的要求是什么?
进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时,依据JJF 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附录J: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报告格式”,出具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报告。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报告应包括:报告编号、商品名称、型号规格、受检单位名称、生产单位名称、检验类别、检验单位印章、检验单位声明、检验单位联系方式、投诉电话、抽样情况、检验条件、检验依据、检验结果、总体结论、报告说明、主检、审核、批准人员签名、职务、日期等。
7. 证书、报告中不确定度的表述和使用的术语符号应依据什么文件?
证书、报告中不确定度的表述和使用的术语符号依据的是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及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技术规范。
8. 当校准结果有多个参数时,是否可以只给出其中一个参数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不是的。当校准结果有多个参数时,应分别给出各个参数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9. 在一个测量范围内,应如何给出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
当测量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在整个测量范围内差异不大,在满足量值传递要求的前提下,整个测量范围内的测量不确定度可取最大值。其最大值点的位置可能在测量范围的上限点,也可能在测量范围的下限或其他位置,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当整个测量范围内的测量不确定度有明显差异或有变化规律时,不能以一个值代替整个测量范围的不确定度,而应以函数形式或分段给出,或每个校准点都给出相应的测量不确定度。
10. 当被检定、校准的对象是承担量值传递的某一级计量标准器具时,为满足其使用该计量标准器具进行检定、校准时分析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需要,应如何给出该计量标准器具的测量不确定度?
校准证书中测量不确定度的表述应依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使用的术语符号应与该技术规范一致,遵循该技术规范对测量不确定度的报告与表示的规定。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校准证书中给出的测量不确定度。必须指明是合成不确定度还是扩展不确定度,以及对应于校准结果的具体参数。例如:“示值误差的测量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为……”,“交流电压校准值××Ⅴ的扩展不确定度为……”。
(2)当被校准结果有多个同等重要的参数时,应分别给出各个参数的测最结果不确定度。
(3)当测量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在整个测量范围内差异不大,在满足量值传递要求的前提下,整个测量范围内的测量不确定度可取最大值。其最大值点的位置可能在测量范围的上限点,也可能在测量范围的下限点或其他部位,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当测量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在整个测量范围内有明显差异或有变化规律时。不能以一个值代表整个测量范围的不确定度。而应以函数形式或分段给出,或每个校准点都给出相应的测量不确定度。
(4)当被校准的对象是计量标准器具,且测量结果的可能值接近正态分布时,通过估算有效自由度vcff,取适当的包含概率p(通常取p=95%),查表t分布临界值kp,求得扩展不确定度Up。在校准证书上给出扩展不确定度Up,包含概率p以及有效自由度veff的值。以便于使用该计量标准器具进行下一级检定或校准时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时引用。
当不估算自由度直接取k值(通常k=2),得到扩展不确定度U时,应在校准证书上给出扩展不确定度U和包含因子k的值。
(5)校准证书中的扩展不确定度只保留1位或2位有效数字。当第一位有效数字是1或2时,最好保留2位有效数字。其余情况可以保留1位或2位有效数字。保留的末位有效数字后面一位非零数字的舍入,比较保险的做法是只入不舍。
(6)测量结果与其扩张不确定度的修约间隔应相同。即对测量结果数值进行修约时。其末位与扩展不确定度的末位对齐。
11. 证书、报告中给出的测量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应保留几位有效数字?何时保留1位?何时保留2位?末位数字如何舍入?
校准证书的扩展不确定度只保留1位或2位有效数字。当第一位有效数字是1或2时,最好保留2位有效数字。其余情况可以保留1位或2位有效数字。保留的末位有效数字后面一位非零数字的舍入,比较保险的做法是只入不舍。
12. 测量结果数据与不确定度数据的修约有何关系?举例说明。
测量结果数据与不确定度数据的修约间隔相同,即对测量结果数值进行修约时,其末位应与扩展不确定度的末位对齐。
例如:ms=100.02147(79)g,veff=9,括号内是U95之值,其末位与前面结果内末位数对齐。
13. 证书、报告的最后审核批准由何人实施?他应具备什么条件?其职责范围是什么?
证书、报告的审核和批准是由授权签字人实施的。授权签字人应由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技术水平,责任心强、对本专业技术负责的人员承担。
审核人员只能审核本人熟悉专业的授权范围内的证书、报告,对证书、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授权签字人负责对授权项日范围内证书、报告的最后审核和批准。
14. 已发出的证书、报告需要修改和变更时应遵循什么程序?
已发出的证书、报告需要修改和变更时应该遵循JJF 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中7.11.8证书和报告的修改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证书、报告管理程序。
检定证书、校准证书和检测报告在发布后要作实质性修改时,只能以追加文件或信息变更的形式进行,并包括“对序号为……(或其他标识)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补充文件”的声明,或其他等效的文字形式。这样的修改应符合本规范的全部要求。
如必须出具一份完整的新的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或检验、检测报告时,应注以唯一性标识,并注明所代替的原件。
15. 何种情况对已发出的证书、报告需要追加文件?在追加的文件上应作什么声明?
追加文件进行更正适用的情况是原证书报告的内容是正确的,只是不够完整,漏掉了一部分内容。在追加的文件上应作“此文件是对证书(报告)编号××××”的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或校准证书、或检验报告)的补充的声明。
追加文件也应符合有关证书、报告的要求,由检测人员、核验人员、批准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发出。原证书或报告不收回。
16. 何种情况采用重新出具一份新的证书、报告?重新出具一份新的证书、报告时为什么要重新编号?在重新出具的证书、报告上要作什么声明?
如果证书或报告存在不正确的内容,则要重新出具一份完整的新的证书或报告代替原证书或报告。重新出具一份新的证书、报告适用的情况有两种,一是试验方法正确,原始记录可靠,但存在数据处理或结论判断错误,或在数据转移到证书、报告上时有错漏,或存在各种打印错误;二是实验方法有误,或缺少部分项目信息。
重新出具一份新的证书、报告时都要重新编号,这样做主要是使顾客明确区分出错的证书和正确的证书,不会因混淆而误用测量结果。
在重新出具的证书、报告上应作“本证书(报告)代替证书(报告)编号××××的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或校准证书、或检验报告);原证书(报告)编号××××的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或校准证书、或检验报告)作废”的声明。
17. 根据你的经历,列举证书、报告中常见错误有哪些?你认为如何避免这些错误的发生?
(1)测量结果数据从原始记录转移到证书、报告时发生错漏;用计算机打印证书、报告时。拷贝上一次证书、报告该改成下一次证书、报告时,该修改的信息没有修改;法定计量单位不符合规定的使用规则等。
这一类错误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打印证书、报告时只可以拷贝空白的证书模板,不得拷贝原有的数据。并通过加强证书的审核来避免,核验人员必须尽到责任,受权签字人也要把好审核最后一关。加强对法定计量单位使用规则的学习,特别注意符号字母的大小写,量的符号为斜体,计量单位的符号为正体。
(2)证书、报告的项目未满足规程、规范等技术文件的要求;未经批准和顾客同意减少了检定、校准、检测项目;结论不明确,有准确度等级的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结论只写“合格”,未指明符合几等几级等。
这样的证书、报告错误要认真分析,必要时需作补充实验,或整个实验重做。对这一类错误应通过加强对规程、规范等技术文件的的学习理解,和增强执行规程、规范的意识来消除。
(3)证书、报告中测量不确定度的表达不规范,未指明是什么参数的什么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测量不确定度信息不足;测量结果与其不确定度的有效位数不合适等。
对这一类错误,要通过加强学习理解JJF 1059,并认真贯彻来解决。
18. 对证书、报告的管理程序应包括哪些内容?
对证书、报告的管理应制定证书、报告的管理制度或管理程序。管理制度或管理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证书、报告格式的设计印刷;证书、报告的编号规则;证书、报告的内容和编写要求;证书、报告的核验、审核和批准的要求;证书、报告的修改规定;证书、报告的电子传输规定;证书、报告的副本保存规定;为顾客保密的规定等。对每一环节要明确规定管理的要求、管理职责、操作步骤以及所需要的表格。这些管理制度或管理程序都应认真执行。
19. 为什么要保存证书、报告的副本?副本保存应注意什么问题?
证书、报告是检定、校准、检验工作的结果,是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凭证,对发出的证书、报告必须保留副本,以便有需要时便于查阅。如发生伪造证书、报告,或篡改证书、报告上的数据等违法行为时,将以证书、报告的副本为依据,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揭露和处理。
保留的证书、报告副本必须与发出的证书、报告完全一致,维持原样不得修改。证书、报告副本要按规定妥善保管,便于检索。规定保存期,到期需办理批准手续,按规定统一销毁。证书、报告副本可以是证书、报告原件的复印件,也可以保存在计算机的软件载体上。存在计算机中的证书、报告副本应该进行只读处理,不论哪一种保存方式,都要遵守有关的证书、报告副本保存规定。
20. 计量检定印、证包括哪些种类?每种印、证如何使用?
计量检定印、证包括:
(1)检定证书:证明计量器具已经过检定并获得满意结果的文件;
(2)检定结果通知书:声明计量器具不符合有关法定要求的文件;
(3)检定合格证: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出具的合格标签;
(4)检定合格印:在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上加的显示该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的印迹,或表示封缄的印记,如錾印、喷印、钳印、漆封印;
(5)注销印:对计量器具经检定不合格时,在原检定证书、检定合格印、证上加盖的注销印记。
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的由检定单位按照计量检定规程规定,出具检定证书、检定合格证,或加盖检定合格印。计量器具经周期检定不合格的,由检定单位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或注销原检定合格印、证。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抽检不合格的,应注销原检定证书或检定合格印、证。出具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应加盖检定机构的检定专用章。检定印、证应保持清晰完整,残缺、磨损的应停止使用。计量检定印、证应有专人保管,建立用印、用证管理制度。
21. 使用计量检定印、证有何法律责任?
计量检定印、证是评定计量器具的性能和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技术判断和结论,是计量器具能否销售、能否使用的凭证。经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出具的计量检定印、证,是一种具有权威性和法制性的标记或证明,在调节、仲裁、审理、判决计量纠纷和案件时,可作为法律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22. 应如何管理计量检定、校准、检测的专用印章?
开展计量检定工作使用的印、证应执行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的《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计量检定印证应有专人保管,建立印证管理制度,保持印证清晰完整,残缺、磨损的应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