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述题1.
答题要求: 1.假设考生收到来自客户的一封信,希望申请欧洲专利。信中包括对发明的说明,以及作为参考的现有技术。
2.客户希望撰写可以获得最宽保护范围的一项或多项独立权利要求,并且尽可能地在欧洲专利局取得专利权。当撰写权利要求时,考生应考虑到公约的要求,包括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审查指南的要求。从属权利要求应该控制在合理的数量内,一旦独立权利要求被驳回,从属权利要求可以上升为独立权利要求。
3.考生还应撰写一个说明书的部分内容,即说明书的具体实施方式或附图说明前的那部分内该介绍应充分的支持独立权利要求。特别注意的是,考生应在部分内容中对比现有技术写明发明的有益效果。
4.考生应撰写一个欧洲申请的权利要求及说明书的部分内容。该申请应满足公约中单一性的要求。如果在实际中考生希望通过分案申请来保护多于一个申请时,可以以注释的形式,在分案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中清楚地表明。例如,在权利要求中指明一部分,也可以直接起草一个权利要求。
5.除了答题外,考生也可以在单独的附加页中写出他们答题的选择:例如,为什么考生选择以特殊的形式撰写权利要求,或是以特殊的形式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或以特别的现有技术中一部分作为起始项,或者为什么他们放弃或宁愿选择现有技术作为一项。考生的附加页对判卷人来说,不会替换考生答卷的基本部分。
本试卷包括:
附件1-客户来信
附件2-附图
附件3-对比文件1
附件4-对比文件1的附图
附件5-对比文件2
附件6-对比文件2的附图
附件7-对比文件3
附件8-对比文件3的附图
附件1(客户来信)
亲爱的Hal Sangel先生,
我们是一家机动车配件供货商,主要提供机动车的照明和电子配件。
法律规定,车辆必须具备近光灯和远光灯,用来照明前方的道路。当车辆与另一辆车相遇或跟在另一辆车后面时,近光灯能够提供合适的道路照明,并不会使驾驶员眩目。近光灯通常靠遮光屏实现,用其截断上方的光束。
下面将参照图1至图4来说明目前摩托车照明系统存在的一个特殊问题。图1显示正在一直路上行驶的摩托车1(在右行道国家),图中斜线填充部分为照明道路的近光灯光束,图2显示的是在图1垂直切面A-A中的近光灯光区的分布图形,其中,H-H表示水平面,V-V表示垂直切面。图2的光区分布图形确定了一个上边界,低于该边界时,光线就不会直接射入迎面驾驶员的眼中。
图3显示的是摩托车1,转弯时的状况。摩托车转弯,尤其是在高速时的转弯,主要是靠倾斜车体而非通过转动前轮来实现。驾驶员通常的做法是将摩托车向他希望转弯的方向倾斜,倾斜的角度与摩托车车速及转弯曲率成正比。由于前车灯是固定在车体上的,当车体倾斜时,车灯也随之倾斜,这就导致了如图4所示的光区分布图形。因此,如图3的斜线部分所示,车前方道路的照明不足。这样,驾驶员就有可能看不到前方的障碍物。转弯处曲率半径越小,驾驶员的视野受到的限制就越大。此外,如图所示在向右转时,前车灯的光束可使迎面驶来的驾驶员眩目。这是很严重的安全隐患。
考虑到上述问题,我们研究组已经对摩托车灯进行了改进。下述是作出改进的技术方案。
图5所示是我们研制的新车前灯的侧视图。该车前灯是对已有车灯类型的改进,它包括有外壳10,提供光源的灯泡11,抛物线形反射面12和置于外壳10的前部透孔中的防护玻璃罩或透镜13。反射面12的对称轴和车灯的光轴X-X重合。采用具有2个灯丝的传统卤素灯11来获得远光和近光,这在图6中有更详细的显示。该灯泡可直接插入基座,无需旋转即可用棘爪簧固定的(图中未显示基座和棘爪簧)。凸起21、22、23用来确保灯泡的正确定位。灯泡11中的第一灯丝14用来产生近光,第二灯丝15用来产生远光。如图5所示,第一灯丝14设置在反射面焦点F的前部,使得灯丝向上发出的光线被反射面12向下反射到道路上,如箭头所示。为了切断向上发射的光束,在车灯的下半部分设置遮光屏17。遮光屏17在下方屏蔽第一灯丝14,这样就可以得到如图2所示的具有上边界的光区分布图形。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做了下述改动。配置齿轮20,该齿轮具有一个接纳灯泡11的基座(图中未显示)。灯泡11进一步由滚珠轴承16支承。齿轮20同电动机18传动的传动齿轮19相啮合。传动齿轮19转动带动齿轮20转动,也就导致灯泡11和光区分布图形的转动。灯泡11的转轴相当于光轴 X-X。
图7和图8显示了另一种车前灯实施方式。这种类型的车灯只产生近光束。它包括有外壳110和椭圆形反射面112。反射面 112的对称轴同车灯的光轴X-X重合。气体放电灯111作为光源设置在反射面112的第一焦点P1上。气体放电灯可用含有一根灯丝的卤素灯代替。由于这种几何布置,所有由光源111发射的光束经由反射面112反射,会聚于第二焦点F2上。遮光屏117安置在车灯的下半部分,置于灯泡111和反射面 112的焦点F2之间。如图8所示,遮光屏 117的第一边缘124偏离第二边缘125的直线15°。再参见图7可知,透镜113投射遮光屏117的倒置图象,从而形成图2所示有一个上边缘的光区分布图形。
在我们的新型车前灯上,遮光屏117是可以围绕着轴X-X转动的。有两个插脚 126连接并固定在外壳110上,该插脚插入遮光屏上的弓形槽内,在遮光屏转动时起引导作用。遮光屏117具有与齿轮119相啮合的齿状部分120。齿轮119通过电动机118带动转动,由此带动遮光屏117以及光区分布图形围绕轴X-X转动。
对图5所示的第一种车前灯,其设计允许使用小而轻的驱动部件,所有部件都可以装在普通大小的车前灯外壳内,所以我们的新型车前灯可以替换传统的车前灯。
第三种结构的车前灯构成是将图5中的灯泡11和转动机构18、19、20与图7中的椭圆形反射面以及透镜组合在一起。
上述所有的结构都可通过使光区分布图形转动一定的角度,以弥补因摩托车倾斜而造成的影响,从而使转弯时仍保持足够的照明。
为了正确地确定光区分布图形转动的角度,就需要知道摩托车倾斜的角度。如图9所示,电子测距传感器31和32被分别固定在摩托车的两侧。可以在车上装更多的传感器,以提高准确度并作为后备。每一个传感器包括红外或超声波发射器,以及用来检测自路面反射的辐射的接收器。传感器输出电信号与检测到的辐射值成比例。利用该输出信号,可以计算出摩托车倾斜的角度。
如图10所示,摩托车还包括电子控制器 (ECU)30,用来接收传感器31和32的输出电信号。车速传感器33也与ECU连接。 ECU30计算出倾斜角度并记下倾斜的方向,并以此数据作为基础来决定光区分布图形需要转动的角度,同时启动电动机18、118,从而弥补由于摩托车倾斜对光线的影响。这个系会在车速到达预定值如30km/h时才会被启动。
我们已对类似的车灯系统进行了检索,并附上几年前公开的相关文件D1、D2、D3。我们希望上面所作的描述以及这些相关文件有助于撰写欧洲专利申请,最大限度地保护我们的发明。
特此,
E.C. Rider
R.Lee David & Son Ltd.
附件2(附图)
图1
图2
图3
图4
图5
图6
图7
图8
图9
图10
附件3(
对比文件D1杂志文章)
汽车工业目前正在设法研制出一种新的技术以使车辆转弯时能确保道路有足够的照明。几十年前Citroen DS(雪铁龙汽车)已经制造出绕轴转动的车前灯,这种车灯藉由控缆机械式连接在转向柱上。然而,在转向柱和车前灯之间安置控缆或其他机械连接部件很复杂。此外,安装这些部件需要许多空间。
现在通过电机和传感器来替换以前的机械系统,这些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另外,电子器件更为精确和可靠,并可采用电子计算模块将其他参数诸如车速考虑在内。
图1所示为汽车转弯的情形,光束朝向转弯的方向。图2是产生这种效果的系统示意图。对每个车灯43,这种系统都包括电机 40、蜗轮41和44,连接车灯43的转轴42。车灯可以围绕垂直轴线转动,如箭头所示。电机由微处理器控制,使车灯转动到合适的角度提供最佳的照明效果。
附件4(
对比文件1的附图)
图11
图12
附件5(
对比文件D2专利说明书)
本发明涉及摩托车灯技术。传统摩托车灯的已知缺陷是当摩托车转弯倾斜时,光线并不能足够的照亮路面。本发明利用特殊的车灯装置来改善转弯时的照明。
如附图所示,这个发明采用三个前灯:中间的主灯51和两个辅助灯52、53。每个车灯51、52、53都有遮光屏57用以产生近光。辅助灯52、53的位置在主灯51围绕共轴C转动轨道上,如图所示。在这种安排下,当摩托车倾斜25°,其中一个辅助灯52或53就会提供如同主车灯51在不倾斜情况下所提供的照明。
当摩托车行驶在直路上时只有主车灯51亮。转弯时,当摩托车倾斜角度超过一定值,转弯对边的辅助车灯就会打开,主车灯51则关闭。
为了检测倾斜角度,车上装有带回转仪的倾角计,当然也可用超声波测距传感器。从这些设备上发出的所有输出信号都被送到微处理器中,由微处理器计算出摩托车的倾角并控制车灯。
附件6(
对比文件2的附图)
图13
附件7(
对比文件D3专利说明书)
本发明涉及两轮机动车的照明系统,比如摩托车。一般来说,当车辆转弯时车灯照,亮的范围就会变差。在转弯时车辆倾斜,车灯发出的光也随车辆的倾斜而变化。
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装置,从而在车辆转弯时使车灯作适当转动。
如图所示,车灯包括反射面61、前透镜 66以及一个带有遮光屏(图中未示)的灯泡。该灯泡可以是带有两灯丝的传统卤素灯。车灯安装在轴承62上,可围绕轴Y-Y转动。车灯连接第一齿轮63,齿轮63与第二齿轮 64协作。第二齿轮64可绕平行轴Y'-Y'自由转动并在其径向外部设有重块65。
当车辆开始转弯时,重块65引起第二齿轮64转动。如图中箭头所示,这将导致第一齿轮63的转动,从而带动车灯转到所需要的方向。
由于尺寸关系,该装置不适合于放入传统车灯的外壳内。然而可提供一种特别构造的外壳来保护所有这些器件以防雨、雪。
附件8(
对比文件3的附图)
图14
说 明 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车辆的前灯,具有在车转弯时使光束导向转弯方向的装置。
背景技术:
D1公开了一种车前灯,它可通过微处理器控制电机而围绕一垂直轴线转动。当转弯时该车灯转动到合适的角度来为道路提供最佳的照明。D1公开的车灯有其缺点,它必须以整体结构转动,而且不能随车辆诸如摩托车的倾斜而发生转动。
D2公开了一种具有三个车前灯的摩托车,每一个车前灯都具有产生近光的遮光屏。车灯开或关取决于摩托车如何的倾斜。D2的缺点是必须用3个车灯,当车子倾斜的一刹那,照明出现交替的情形(开/关),而且也不精确(有可能不对应于在急转弯时或在转弯弧度很大时可能没有反应)。
D3公开了一种两轮车的照明系统,包含连带的遮光屏的车前灯,其在多个齿轮的作用下转动,其中一齿轮上装有重块。D3的缺点也是整个车灯必须转动,所述齿轮系统可能不能为车子的倾斜提供充分的补偿。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能随车辆转弯状态作出相应调整的前灯,且安装简便。
上述问题可通过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明来解决。多项从属权利要求覆盖了本发明的多个优选实施方案。
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明的优点在于:对整个车灯而言只有遮光屏必须转动。这样的设计避免了使整个车灯转动,同时也为车辆在倾斜或转弯时提供合适的照明。这样设计也使得用于转动遮光屏的电机可安装在该车灯的外壳内(见权利要求9),这样使得车灯更易安装或替换。
另一个优点是,遮光屏以及电机(如有必要)都可以装在外壳内,以避免受到外界的影响。对于空间备受关注的现代车辆而言,这种紧凑的构造是一个优势。
权利要求
1.一种机动车辆的车前灯,包括:
——至少一个光源(14,15,11,111),
——反射面(12,112),适于将所述光源的光线反射到车辆前方,
——遮光屏(17,117),用来遮住所述光源发出的光区分布图形的一部分。
其特征在于:
所述遮光屏可相对于所述反射面转动,从而使所述光区分布图形随着车辆的转弯而转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前灯,其特征是所述遮光屏受电机(18,19)驱动而转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前灯,其特征是所述电机被安置在外壳(10)内。
4.如权利要求2或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前灯,其特征是所述电机通过计算车辆倾斜角度的电子控制器(ECU)来控制。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前灯,其特征是所述遮光屏和所述光源同时或先后转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前灯,其特征是所述遮光屏被机械地固定在所述光源上,所述光源是灯泡(11)。
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前灯,其特征是所述遮光屏可相对于所述反射面和所述光源转动。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前灯,其特征是所述遮光屏的形状可以使投射出的光线具有上边界。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前灯,其特征是所述遮光屏位于所述反射面的对称轴线的下半部分。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前灯,其特征是所述车前灯装在特定的车灯外壳(10)内。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前灯,其特征是所述车前灯分别提供近光和远光两种光源(14,15)。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前灯,其特征是所述反射面呈抛物线形。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前灯,其特征是所述反射面是椭圆形的。
14.一种机动车辆,包括有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前灯。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机动车辆,其特征是它还设置在电子测距传感器,所述传感器输出信号用以计算出车辆倾斜的角度。
16.如权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机动车辆,所述车辆为摩托车。
[试题解析]
1.综合分析
考生应撰写一个独立权利要求,为客户提供尽可能广的保护范围。客户是一机动车部件的供货商,发明涉及摩托车灯,解决摩托车的倾斜给车灯照明带来的问题。
客户的来信主要涉及车灯本身,以及对不同类型的车前灯的几个具体实施方案。更进一步的方面是控制组件,包括传感器和控制器。控制器用于计算摩托车相对于地面倾斜角度,并控制车灯转动,使之提供充足路面照明。
尽管车灯是安装在摩托车上,但它可以单独出售,很显然可以单独保护车灯本身。好的考生应针对车灯/照明系统撰写权利要求,然后再写一个针对具有该车灯/照明系统的车辆的权利要求,以使本发明获得全面的保护。
答题中的难点在于分析车灯的技术特征,参照现有技术找出可行的保护并撰写一个可覆盖务实施方式的独立权利要求。
主要的难点是对照三篇现有技术文件撰写满足新颖性创造性的权利要求。
D1公开了一种汽车,其车前灯可在车辆转弯时绕垂直轴线转动。这个装置包括传感器、微处理器、电机和齿轮。
D2公开了一种摩托车灯组件,包括三个不同方位的车前灯。根据摩托车的倾斜,其中一个车灯打开以克服由于车身倾斜对车灯照明带来的影响。一个微处理器用来接收测距传感器的输入信号,并据此来控制每个车灯的打开或关闭。
D3公开了一种车前灯,它包括反射面和连带有遮挡屏的光源。反射面和遮挡屏可以绕着反射面的对称轴线Y-Y即光轴(参见客户信第三页第一段和第四页第一段)转动。这个装置的反射面和齿轮可以整合地放人特别制作的车灯外壳内。
2.独立权利要求
2.1 理想方案
独立权利要求应该覆盖不同的实施方案:
第一实施方案(图5-6):包括抛物反射面以及一个连带有遮光屏并可转动的灯泡。
第二实施方案(图7-8):包括椭圆形反射面,该椭圆形反射面带有固定的灯泡以及可独立安装的遮光屏。
第三实施方案(未示出):包括椭圆形反射面以及一个连带有遮光屏并可转动的灯泡。
理想的独立权利要求包括下列特征组合,当然也可以用其他不同的文字来表述这些特征:
(a)用于两轮机动车辆的车前灯/照明系统,其包括:
(b)光源
(c)反射面
(d)遮光屏
(e)可提供一个光线照亮区域。
(f)遮光屏可转动,以弥补由于车倾斜带来的影响
(g)相对于反射面,遮光屏可取不同旋转位置。
未包括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的权利要求会被严重扣分。考生撰写多个同类独立权利要求,或在一项权利要求中用替换方式来覆盖不同实施方案也会被扣分。
客户的信中只提到遮光屏的转动。然而,可以设想更多的一般技术方案,例如遮光屏可以相对于反射面“移动”,又如遮光屏带有移转叶片。可以认为这些技术方案等同于优选技术方案。
额外的方法或用途权利要求可以不考虑,有关控制组件的单独申请也可以不考虑。
2.2较差方案
权利要求撰写了一个照明系统,包括光源、反射面、遮光屏、倾斜传感器、电子控制器和电机。按上述撰写被认为是较差的,因为他们并没有写出客户信中提及的主要方面,从而不可能得到最高分。
2.3新颖性
缺乏新颖性是非常严重的缺陷,可导致该独立权利要求的分数减少一半以上。
以下特征:
一相对于光轴/对称轴,车灯的可转动性。
一置于外壳内的驱动/转动装置。
相对于对比文件D3不具有新颖性。
2.4创造性
D3没有清楚地公开外壳和内部机构之间的关系。然而,明显的实施方案是使外壳固定在摩托车上,使反射面及其内部器件相对于外壳可转动。鉴于此,该独立权利要求的多半分数可能会被扣掉。
其他缺乏创造性的情况也至少扣一半分。例如,D1文件提出很多问题,特别是空间的问题,可以通过以电机和传感器的系统替换机械系统来解决。所以,仅仅采用电机或电动驱动装置来取代D3文件公开的用于转动车灯的重块装置是显而易见的。
2.5 清楚
撰写不清楚,会根据其程度加以扣分。请见下列例子(按严重程度排列)。
仅针对下列的问题,例如,用以弥补由于倾斜造成光线分布不充分的装置,被严重扣分。
标准外壳或传统大小的外壳特征被认为很不清楚。
特征(f)被认为是解决倾斜问题的必要特征。遮光屏及其所形成的光线分布图形的一般性转动(例如绕水平轴线转动以切换远光和近光)不是解决倾斜问题的针对性方案。
当权利要求针对车前灯时,如果对该车前灯的外部特征作进一步限定,例如用安置在摩托车双侧的多个传感器来限定,会被扣分。
一项权利要求只保护车灯用途的会扣一些分。
2.6不必要的限制
在独立权利要求中作出不必要的限制会被扣分。
使用下列每一个特征会被视为对优选技术方案的不必要限制:
一电机
一传动装置、齿轮
一倾斜传感器
一电子控制器
一速度传感器
一外壳/透镜
一绕光轴的转动
2.7 形式缺陷
每个形式缺陷,如缺少两部分撰写方式 (该方式明显适合于本案),明显不正确的两部分撰写方式或缺少引用参考标记都会被扣分。
3.从属权利要求
在从属权利要求中的最大得分点是:
一提供一个好的退路;
一针对覆盖说明书中的所有三项实施方式;
一引用正确。
一清楚。
按照考生须知,从属权利要求项数应限制在合理范围内。然而,在一项从属权利要求中不应同时列出多个独立特征,因为这样的权利要求不能提供好的退路。
从属权利要求的顺序、结构及从属性都应正确。特别是,适当的情况下应使用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之后再对具体特征组合进行限制可能更难。
下述特征应包括在从属权利要求中:
一绕光轴(X-X)的转动
一遮光屏与光源连体/遮光屏的转动
一设置与传动装置(19)相匹配的齿轮 (20)
一遮光屏独立于光源/遮光屏相对于光源转动
一遮光屏(117)位于第二个焦点和光源之间
一遮光屏(117)由在弓形凹槽内的插脚 (26)引导。
一遮光屏(117)具有齿状部分(120)
一遮光屏的两边形成角度
一用来驱动遮光屏的电机
一电机被放置在车前灯外壳内
一照明系统包括如前面任何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车前灯
一确定倾斜角度的装置
一包括至少一个测距传感器
一用来接收测距传感器的数据以及计算倾斜方向和角度的ECU,以使光区分布图形按照倾斜角度来转动
一当车速超过预定值时才启动转动装置
一带有照明系统的两轮车/摩托车
4.说明书
应当将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作为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
对于本优选技术方案,D3文件被认为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具体地说,在D1文件中是整个车灯转动,倾斜的问题并没有提到。 D2文件中,车灯内的各组件没有移动。为了得满分,应该分析D3文件中的车灯,然而不作适应性修改而照搬现有技术说明书的内容也是不可取的。许多考生把时间浪费在对每个现有技术文件的详细叙述中了。此外,为了得满分,应该在说明书中清楚的写出哪一份文件被认为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考生应在理解了技术问题和技术方案的情况下揭示本发明,说明最接近现有技术的缺陷,和/或本发明的不同的技术特征所独获得的效果。
如果现存问题或技术方案的陈述与独立权利要求不一致时会扣分。
一般性的陈述,例如,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为了改进已知设备或是为了避免目前技术存在的缺陷,将不得分。
需要指出的是,将预先准备好的材料作为答题的一部分是违反考试规则的,这样的材料不会得分。
[简要评价]
遮光屏相对于反射面转动这一特征被认为是本发明与对比文件D1至D3的根本区别。这些对比文件都没有表明遮光屏作为一单独组件可以转动(D3文件公开的遮光屏是随同灯外壳一齐转动),在D2中的遮光屏是固定的且不能转动,而D1根本没提及遮光屏。
可以使用词语“用于遮住部分光区分布图形的装置”来取代独立权利要求1中“遮光屏”一词。然而,似乎只有用遮光屏才能实现。如替换为其他的设备,就会使权利要求和说明书脱离客户来信中所述的发明主体。
将电机包括在权利要求1中是不必要的,因为任何可以使遮光屏转动的器件都是可行的,诸如对比文件D3中的重块。
需要有近光和远光是法律问题,权利要求并不需要有如此限定,是因为发明人特别提出一个只具有近光功能的实施方案。
请读者注意:
由于欧洲专利的审查标准在某些地方与我国专利审查标准有所区别。在此介绍该欧洲专利考题及参考答题,目的是向读者介绍别国的经验与撰写技巧,以拓宽思路。但如参加国内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则应当严格按照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审查指南的要求作答。
2.
答题要求: 1.在答卷中,考生应假设一个指定了所有成员国的欧洲专利申请已经递交,并且欧洲专利局已发出了审查意见通知书。该试卷也可能包含客户的指示信函,表明其对申请欧洲专利具体操作的要求。
2.考生应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提到的所有观点做出答复,该答复应以信件形式递交给欧洲专利局,并在必要时修改权利要求,但不应修正说明书。
权利要求应在满足公约要求的前提下对发明提供最大的保护。在回应的信件中,考生应提出论据来支持独立权利要求具有专利性。
3.若考生认为申请的任何部分应作为一或多项分案申请的主题,可以以注释的形式清楚地确定这些分案申请的独立权项的特征:可以在现有权项中指明这些特征,也可直接起草该权项。
本试卷包括:
附件1-专利申请
附件2-审查意见通知书
附件3-对比文件1
附件4-对比文件2
附件1(专利申请)
本发明涉及一种粉末状洗涤剂组合物,它包含一种储存稳定性更好的过氧碳酸钠漂白剂。
该洗涤剂为复合配方,主要包括表面活性剂、增洁剂和漂白剂,这些成分的功能不同。
洗涤剂的增洁剂成分在洗涤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主要是起到增强洗涤能力和软化水质的效果。即它可以去除从水和土壤中带来的钙、镁离子。一些络合剂(如三磷酸钠)和一些离子交换剂(如沸石)均可作为增洁剂成分。但出于环境方面的考虑,沸石比磷酸盐更适合作增洁剂。
表面活性剂是洗涤剂中最重要的成分,存在于所有洗涤剂产品中。通常来说,表面活性剂是水溶性的,包含与亲水或增溶官能团接枝的疏水部分。起到清洁的效能。
添加化学漂白剂成分是为了去除纤维上附着的不能被水洗掉的有颜色的污点和污物。漂白剂成分最好包含过氧化物,因它们可以提高洗涤剂组合物的漂白能力。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含氧漂白剂(如过硼酸钠)应用非常广泛。然而,随着含硼漂白剂对环境的潜在危害日益被人们所熟知,其他含氧漂白剂逐渐引起大家的兴趣。
在此,我们要特别提到过氧碳酸钠,它能在水中迅速溶解,除了具有漂白能力外,还具有碱性,可增强洗涤效果。然而,它的稳定性不好,这限制了它在洗涤剂组合物,特别是含有沸石的洗涤剂组合物中的应用。不利于过氧碳酸钠稳定性的因素包括水气和高于 28℃~30℃的温度。
人们业已采用多种方法来改进过氧碳酸钠的稳定性,然而尚未制出一种储藏时间足够长的、可用作洗涤剂成分的过氧碳酸钠。有人提议使用涂覆的过氧碳酸钠。大多数这样的产品所用的涂层材料,从环保的角度来考虑是不可取的。此外,这些涂层材料用量很大,这意味着每克涂覆产品中活性氧的含量下降,因为活性氧只存在于过氧碳酸盐,而不存在于涂覆材料中。活性氧是在过氧碳酸盐分解过程中以氧气的形式释放出去的那部分氧。
因此,本发明的一个目的是改进过氧碳酸钠的稳定性,特别是在较高湿度和高于 28℃~30℃的环境中的稳定性,从而获得储存时间足够长,并可用于含沸石洗涤剂组合物。
我们在本发明中发现向洗涤剂组合物添加碱金属的羧酸盐,或用所述碱金属的羧酸盐涂覆过氧碳酸钠颗粒,可令人满意地提高洗涤剂组合物中过氧碳酸钠的稳定性。
用于提高过氧碳酸钠稳定性的羧酸盐可在市面上获得,它们选自:
(1)碱金属的脂肪族一元羧酸盐,其通式为CH
3(CH
2)
nCOOH(Ⅰ),其中n≥2且为整数。脂肪族一元羧酸例如是:丁酸(n=2),戊酸(n=3),己酸(n=4),庚酸:(n=5),辛酸(n=6),壬酸(n=7),癸酸(n=8),十一烷基酸(n=9),或十二烷基酸(n=10)。
(2)碱金属的脂肪族二元羧酸盐,其通式为HOOC(CH
2)
mCOOH(Ⅱ),其中m取值为2~12的整数。优选的二元羧酸为丁二酸 [HOOC(CH
2)
2COOH]和己二酸[HOOC (CH
2)
4COOH]。
(3)碱金属的羟基羧酸盐(含有至少一个羟基取代基的碱金属羧酸盐),例如:
(3.1)含有至少一个羟基取代基的一元羧酸,例如3-羟基丙酸(HOCH2
2CH
2COOH), 4-羟基丁酸(HOCH
2CH
2CH
2COOH)或1,2-二羟基丙酸(HOCH
2CHOHCOOH)。
(3.2)含有至少一个羟基取代基的二元羧酸,例如2-羟基丙二酸(HOOCCHOHCOOH),酒石酸(HOOCCHOHCHOHCOOH)。
(3.3)含有至少一个羟基取代基的三元羧酸,例如柠檬酸HOOCCH
2C(OH)(COOH) CH
2COOH和落叶松覃酸HOOCCH
2-C (OH)(COOH)-CH(COOH)-(CH
2)
15 CH
3。
通式(Ⅱ)的未取代的脂肪族二元羧酸的碱金属盐的效果最好,其原因现在还不甚明了。含有至少一个羟基取代基的碱金属的羧酸盐[即(3)中所提到的羟基羧酸]也能够赋予过氧碳酸钠适当的稳定性。
优选地,羧酸盐涂覆于过氧碳酸钠漂白剂表面。此外,也可将其直接作为独立添加剂添加到业已含有过氧碳酸钠漂白剂的洗涤剂组合物中。本发明的碱金属羧酸盐能够改善过氧碳酸钠的稳定性,特别是在潮湿和温暖环境中的稳定性。
本发明的涂覆的过氧碳酸钠还有一个优势,那就是它的涂层材料,即羧酸盐本身就是一个良好的洗涤增洁剂,因此减少了洗涤剂组合物中其他增洁剂的用量。
采用常规方法即可获得过氧碳酸钠表面涂层,例如在圆盘式造粒机或转鼓式造粒机中喷涂,再干燥。然而最好的方式是采用流化床干燥器,这种方法的好处是涂覆和干燥一步完成,因而得到一种特别稳定的产品。
若碱金属的羧酸盐不作为过氧碳酸钠的表面涂层,而是作为含过氧碳酸钠的洗涤剂组合物的独立添加组分,可采用任何向洗涤剂组合物中掺入添加剂的常规方法。
羧酸盐的加入量可变范围很大。要稳定过氧碳酸钠,至少应加入其重量1%的羧酸盐,然而因为羧酸盐能溶于水且是一种有用的增洁剂,因此对其用量上限没有特别要求,但在实际使用中一般不超过过氧碳酸钠重量的50%羧酸盐的最适宜用量为过氧碳酸钠重量的5%~15%。
按常规用量,即洗涤剂组合物重量的 1%~25%加入过氧碳酸钠。
洗涤剂组合物也可能包含传统添加成分。这些添加成分的具体特性和加入量取决于所用的具体洗涤操作的性质。传统添加成分包括:酸、酶、泡沫抑制剂、分散剂、颗粒悬浮和抗沉淀剂以及抗腐剂等。
实施例1:
(a)在流化床干燥器中,将柠檬酸钠溶液涂覆于过氧碳酸钠表面(基于过氧碳酸钠的重量,涂层重量比分别为5%和10%)。将这些经涂覆的过氧碳酸钠与经喷雾干燥的含沸石的碱性洗衣粉混合,在35℃条件下置于封口瓶中保存。所有样品都包含2.0g过氧碳酸钠 (涂覆前的质量)和8.0g碱性洗衣粉。
(b)将过氧碳酸钠、柠檬酸钠以及与上述碱性洗涤剂组合物直接混合(各组分用量与上述实例相同),并进行测定。
(c)将过氧碳酸钠与同样的碱性洗涤剂组合物相混合(不含羧酸盐)(各组分用量与上述实例相同),在相同条件下封存,作为空白对照。
用高锰酸盐滴定法定期测定所存的氧气量,从而检测过氧碳酸盐的分解程度。过氧碳酸钠在这些洗涤剂组合物中的稳定性在下表中列出。
表1 35℃下,不同储存天数及不同羧酸盐用量(涂覆/混合)的过氧化物的剩余量(%)
时间(天) | 无羧酸盐 | 柠檬酸钠(涂覆5%) | 柠檬酸钠(涂覆10%) | 柠檬酸钠(混合5%) | 柠檬酸钠(混合10%) |
7 | 89.1 | 97.0 | 97.7 | 95.3 | 95.4 |
14 | 87.1 | 93.4 | 95.4 | 91.7 | 93.2 |
28 | 61.4 | 91.5 | 91.5 | 80.3 | 83.4 |
42 | 57.1 | 77.4 | 89.2 | 65.4 | 69.2 |
56 | 46.8 | 76.6 | 86.0 | 59.6 | 65.9 |
70 | 46.1 | 74.6 | 84.7 | 56.2 | 64.1 |
这些结果表明柠檬酸钠可以显著改善洗涤剂组合物中过氧碳酸钠储存稳定性,并且当柠檬酸钠涂覆在过氧碳酸钠漂白剂颗粒表面时,稳定效果最好。 实施例2: 我们也尝试采用另外一些羧酸盐来增强过氧碳酸钠的稳定性。按过氧碳酸钠重量的 5%检测这些羧酸盐。稳定化的过氧碳酸盐储存于喷雾干燥过的含沸石的碱性洗衣粉中,并在35℃下如例1一样置于封口瓶中保存。这些涂覆产品的稳定性如表2所示。 表2 35℃下,分别储存28天和70天后,不同羧酸盐(涂覆5%/混合)对应的过氧化物的剩余量(%)
羧酸钠 | 涂覆28天 | 混合28天 | 涂覆70天 | 混合70天 |
不含羧酸钠(对照样品) | 61.4 | 46.1 |
CH3(CH2)nCOOH的钠盐 | 已酸n=4 | 82.5 | 67.4 | 69.3 | 57.9 |
辛酸n=8 | 88.6 | 73.6 | 73.5 | 62.1 |
癸酸n=10 | 78.7 | 62.4 | 60.8 | 51.2 |
HOOC(CH2)mCOOH的钠盐 | 丁二酸m=2 | 96.2 | 92.3 | 87.2 | 83.1 |
已二酸m=4 | 91.4 | 86.7 | 82.1 | 75.4 |
十四烷二元酸m=12 | 77.2 | 70.1 | 63.3 | 59.8 |
续表
羟 酸 钠 | 涂覆28天 | 混合28天 | 涂覆70天 | 混合70天 |
羟基羧的钠盐 | 甘油酸 | 82.3 | 73.2 | 77.3 | 65.3 |
柠檬酸 | 91.5 | 80.3 | 74.6 | 56.2 |
酒石酸 | 85.3 | 78.4 | 75.4 | 58.1 |
落叶松覃酸 | 83.7 | 74.8 | 72.5 | 59.0 |
这些结果清楚地显示出洗涤剂组合物中含有的羧酸钠能改善过氧碳酸钠的储存稳定性,特别是当羧酸钠涂覆于过氧碳酸盐表面时,此稳定效果更为明显。 权利要求: 1.一种基于沸石的粉末状洗涤剂组合物,包含过氧碳酸钠漂白剂、表面活性剂和作为增洁剂的沸石,其特征在于,基于过氧碳酸钠的重量,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1%重量的一种羧酸的碱金属盐,作为过氧碳酸钠漂白剂的稳定剂,该羧酸选自: (1)一元脂肪族羧酸,其通式为CH
3 (CH
2)
nCOOH(Ⅰ),其中n≥2且为整数; (2)二元脂肪族羧酸,其通式为HOOC (CH
2)
mCOOH(Ⅱ),其中m为2~12的整数; (3)羟基羧酸。 2.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粉末状洗涤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羧酸的碱金属盐是涂覆于过氧碳酸钠漂白剂表面的。 3.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粉末状洗涤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羧酸的碱金属盐和过氧碳酸钠漂白剂以独立添加剂形式存在于洗涤剂组合物中。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中所述的粉末状洗涤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羧酸的碱金属盐为柠檬酸钠。 5.权利要求1中定义的羧酸的碱金属盐在稳定过氧碳酸钠中的一种用途。 6.过氧碳酸钠漂白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氧碳酸钠涂覆了至少1%重量的权利要求 1中定义的羧酸的碱金属盐。 附件2(审查意见通知书) 1.D1文件属于EPC54(2)条款下的现有技术,它是有关沸石洗涤剂组合物中所含有的过氧碳酸钠的稳定性的文件。由于加入了通式为CH
3(CH
2)
nCOOH的一元碱金属羧酸盐或通式为HOOC(CH
2)。COOH的二元碱金属羧酸盐(其中n和m均≥2且为整数),过氧碳酸钠的稳定性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碱金属羧酸盐或涂覆在过氧碳酸钠表面(过氧碳酸钠重量的8%),或作为独立组分加入洗涤剂组合物。该文件特别公开了辛酸钠 [CH
3(CH
2)
6COOH]的用途(见范例)。因此权利要求1、2、3、5、6被对比文件1所覆盖。 D2文件也属于EPC54(2)条款下的现有技术,它揭示了一种粉末状沸石洗涤剂组合物,包括表面活性剂、过氧碳酸钠漂白剂以及过氧碳酸钠,柠檬酸钠(即柠檬酸的钠盐)占过氧碳酸钠重量的比例优选为2%~15%,更佳为5%~10%(见第2页第2段第1、2条权项和实例)。因此权利要求1、3、4的主题缺乏新颖性。 因此,该申请所有权利要求均未满足 EPC54条款的要求。 2.若申请者想要继续申请,需要考虑以上异议并提出新的权利要求。为了简化对新提交的权利要求的审查,申请者应准确地指出如何根据已经提出的申请文件[条款123 (2)EPC,GuidelinesE-Ⅱ,1)导出该新权利要求。在意见陈述书中,申请者应写明以上异议是如何被克服的。在此需特别指出的是新权利要求与现有技术的区别,并说明其重要性。申请者对创造性的立场应在问题一解决方案中体现。 附件3(对比文件1) 本文研究的是过氧碳酸钠的稳定性问题。过氧碳酸钠可作为洗涤剂组合物中的漂白剂,与过氧硼酸盐不同,它是一种环保物质。然而,过氧碳酸钠储存稳定性不好,特别是用于含有沸石的洗涤剂组合物时。 我们现已找到一种全新的方法来提高过氧碳酸钠的稳定性,即在过氧碳酸钠表面涂覆一层特殊的碱金属(最好为钠)的羧酸盐,或者只需将该羧酸盐加入含有过氧碳酸钠的洗涤剂组合物中也可获得足够的稳定性。 所使用的羧酸盐选自:通式为CH
3 (CH
2)
nCOOH的一元碱金属羧酸盐或通式为HOOC(CH
2),COOH的二元碱金属羧酸盐 (其中n和m均为整数,且大于等于2)。适合形成碱金属盐的一元羧酸是辛酸(n=6)或癸酸(n=8),适合形成碱金属盐的二元羧酸是庚二酸(m=5)或辛二酸(m=6)。 当羧酸的碱金属盐与过氧碳酸钠的重量比例在1%~20%(最好是5%~15%)之间时,过氧碳酸钠就会获得足够的储存稳定性。 实施例: 在流化床干燥器中,将辛酸钠以重量比 8%涂覆于过氧碳酸钠表面,此过程中涂覆和干燥一步完成。然后将表面改性过的过氧碳酸钠与普通粉末状洗涤剂组合物混合(过氧碳酸钠为洗涤剂组合物重量的5%),该洗涤剂组合物包括表面活性剂和占重量20%的沸石。在35℃下对得到的粉末状洗涤剂组合物进行稳定性测试。70天后,剩余67%为过氧碳酸钠。该结果清楚表明:以上提到的碱金属羧酸盐能有效地提高含沸石洗涤剂组合物中过氧碳酸钠漂白剂的储存稳定性。我们认为该稳定性的提高是由于羧酸中不能被取代的烷基[CH
3(CH
2)
n-]和不能被取代的亚烃基[-(CH
2)
m-]的存在。 附件4(对比文件2) 本发明涉及一种以沸石和柠檬酸钠(即柠檬酸的钠盐)作为联合增洁剂的粉末状洗涤剂组合物。 增洁剂在洗衣过程中起重要作用,它的功能是平衡水硬度,提高溶解污物的能力。增洁剂可在多种材料中选择,如硅酸钠,络合剂(如三磷酸钠)和离子交换剂(如沸石)等。而出于环保方面的考虑,最好采用沸石来代替磷酸盐。然而,仅以沸石作为增洁剂,将不能防止污物的再次沉淀和碳酸钠的沉积作用。经多次洗涤之后,由.于衣物纤维表面和洗衣机组件上附着了无法溶解的无机覆盖物,该种洗涤剂组合物的洗涤效果将大大减弱。此外,附着在纤维表面的无机覆盖物会降低纤维的弹性,使纤维黯淡无光并最终缩短纤维寿命。 我们惊喜地发现将柠檬酸钠加入含沸石的洗涤剂组合物,能有效减弱无机物在纤维表面覆盖的现象。作为联合增洁剂的柠檬酸钠可在洗衣过程中直接加入,但最好还是作为洗涤剂组合物的组分。在后一种方法中,柠檬酸钠所占洗涤剂组合物的重量比例范围为0.5%~20%,优选范围是1%~10%,而更佳范围是1%~2%。 本洗涤剂组合物亦包含表面活性剂和漂白剂成分。漂白剂选自过氧化物,如过氧碳酸钠和过硼酸钠,前者因可迅速溶解并在较低温度下完全展现其漂白能力,所以更适宜。如有必要的话,可在过氧碳酸钠颗粒表面涂覆一层硼酸水溶液和碱金属硅酸盐水溶液的混合物,以增强其稳定性。 柠檬酸钠加入量为过氧碳酸钠重量的 1%~50%,优选范围为2%~15%,而更佳范围为5%~10%。 该洗涤剂组合物也可含有其他传统的添加成分,例如酶、泡沫抑制剂、颗粒悬浮和抗沉淀剂以及抗腐剂等。 实施例: 将柠檬酸钠加入一种包含表面活性剂、过氧碳酸钠和沸石增洁剂的粉末状洗涤剂组合物中。该洗涤剂组合物包括重量为 10%的沸石增洁剂和重量为1%的柠檬酸钠作为联合增洁剂。而柠檬酸钠的加入量以过氧碳酸钠的量而定,为过氧碳酸钠重量的10%。 将上面提及的洗涤剂组合物和参照物 (一种含有重量为11%的沸石,而不含有柠檬酸钠的洗涤剂组合物)按欧洲洗衣标准进行测试,测试条件为:温度40℃或70℃,转速 100rpm,硬度100ppm。 测试结果(两次平行试验数据的平均值)如下表所示。结果表明:和不含柠檬酸钠的洗涤剂组合物相比,本发明中的洗涤剂组合物可减弱不溶无机物在纤维表面的结壳率。
曾洁剂 | 联合增洁济 | 结壳率 |
40℃ | 70℃ |
沸石 | 无(对照样品) | 1,8 | 3,7 |
沸石 | 柠檬酸钠 | 0,7 | 1,4 |
权利要求:
1.一种基于沸石的粉末状洗涤剂组合物,包含表面活性剂和选自过氧化物的漂白剂,其特征在于,含有柠檬酸钠作为联合增洁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洗涤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过氧化物为过氧碳酸钠。
3.一种降低用含沸石的洗涤剂因多次洗涤而使不溶无机物在纤维表面和洗衣机组件表面结壳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洗衣过程中加入柠檬酸钠作为联合增洁剂。
挂号信
欧洲专利局
德国慕尼黑DG-2
2005年3月9日
敬启者:
欧洲专利申请号:
根据EPC条款96(2)和法则51(2)条,申请人请求将申请文件的权利要求替换为这里附上的新权利要求。
1.修改
新权利要求的修改依据如下:
权利要求 修改依据
1 权利要求1和2
2 权利要求4
3 羧酸盐的最适宜用量为过氧碳酸钠重量的5%~15%。
4 权利要求6;权利要求1(3)
5 权利要求4;实施例1
6 最好的方式是采用流化床干燥器,这种方法的好处是涂覆和干燥一步完成,因而得到一种特别稳定的产品。羧酸盐的加入量可变范围很大。要稳定过氧碳酸钠,至少应加入其重量1%的羧酸盐
7 羧酸盐的加入量可变范围很大。要稳定过氧碳酸钠,至少应加入其重量1%的羧酸盐
因此,提交的所有权利要求根据EPC第 123(2)条是被允许的。而且,按照EPC第84条的规定,所提交的权利要求清楚且简明扼要。
2.新颖性
2.1
D1文件揭示了一种含有表面活性剂、沸石助剂和表面涂有辛酸钠的过氧碳酸钠(参看D1文件中的例子)的洗涤剂组合物。D1文件还揭示了用碱金属的一元羧酸盐[通式:CH3(CH2)nCOOH]或二元羧酸盐[通式:HOOC(CH2)m,COOH,其中n≥2、m≥2且均为整数;参看第1页,13到18行]涂覆过氧碳酸钠。然而D1文件没有揭示含有被羟基羧酸盐涂覆的过氧碳酸钠的洗涤剂组合物。
所以权利要求1的主题与D1相比具有新颖性。
而且D1中没有提到用羟基羧酸涂覆过氧碳酸钠漂白剂,所以权利要求4与D1相比具有新颖性。
D1中虽然教导了用通式为CH3 (CH2)nCOOH的一元羧酸和通式为HOOC (CH2)mCOOH的二元羧酸的碱金属盐来稳定过氧碳酸钠,它并没有揭示羟基羧酸在稳定过氧碳酸钠过程中的用途,所以,权利要求 7与D1相比具有新颖性。
2.2
D2揭示了一种含有沸石助剂和柠檬酸钠、表面活性剂和漂白剂的粉末状洗涤剂组合物。虽然柠檬酸钠是一种羟基羧酸,D2并没有揭示它可以涂覆于过氧碳酸钠表面,而只是简单地加入为洗涤剂组合物(请看实例)。所以权利要求1的主题与D2相比具有新颖性。
D2揭示了一种过氧碳酸钠漂白剂,通过涂覆硼酸的水溶液和碱金属硅酸盐水溶液的混合物来稳定过氧碳酸钠(参看D2文件),但并没有揭示用羟基羧酸来涂覆过氧碳酸钠漂白剂,因此权利要求4相比D2具有新颖性。而且,D2中没有提到在稳定过氧碳酸钠的过程中羟基碳酸钠盐的用途, D2提到的洗涤剂组合物中的羟基酸酸盐 (柠檬酸钠)是用作沸石助剂的增洁剂(参看D2文件)。所以权利要求7的主题与D2相比具有新颖性。
3.创造性
3.1 最接近现有技术:
本项发明是关于一种含有存储稳定性经过改善的过氧碳酸钠漂白剂的粉末状洗涤剂组合物。D1和D2都被认为是相关的对比文件,然而由于D1也是主要关于过氧碳酸钠的储存稳定性(参看D1文件),所以相对于主要涉及将沸石与柠檬酸钠联合作为增洁剂 (参看D2文件)的D2,D1与本发明更为相关,因此,D1可认为是最接近现有技术。
3.2技术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相对于D1,本发明所解决的问题是为过氧碳酸钠漂白剂提供了另一种稳定剂。这个问题的解决在于使用了羟基羧酸作为稳定剂,如本申请的表2所示,羟基羧酸纳盐对过氧碳酸钠的稳定作用可与通式为CH3 (CH2)nCOOH的羧酸钠媲美,甚至比它具有更好的稳定作用。特别是用柠檬酸钠涂覆过氧碳酸钠时,28天后还保持有91.5%的过氧物,相比之下,通式为CH3(CH2)nCOOH的羧酸钠,当n=4,8和10时分别保持82.5%, 88.6%和78.7%。
用柠檬酸钠涂覆过氧碳酸钠也可以提供与通式为HOOC(CH2),COOH的羧酸钠相媲美甚至更好的稳定作用,其中m=4 (91.5%)或m=12(77.2%)。
3.3 申请专利的发明具有非显而易见性
D1教导了稳定作用是源于羧酸中未被取代的烷基[CH3(CH2)n-]或亚烷基- [CH2),-]D1引导人们不考虑含有取代基的羧酸(如羟基羧酸)来作为稳定剂,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寻找其他的过氧碳酸钠稳定剂时,不会采用以羟基羧酸来代替未被取代的一元和二元羧酸的方法对D1进行改良,因为D1指出这样的变更将会减弱甚至破坏稳定作用。因此,很明显此项发明并不是D1显而易见的变换。
另外,D2也不可能帮助本领域技术人员达到本发明所代表的进步,D2提出用硼酸水溶液和碱金属硅酸盐的水溶液的混合物来涂覆过氧碳酸钠,从而得到另外一种稳定剂。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会在D2的指导下考虑使用这种混合物作为稳定剂。
虽然D2揭示了柠檬酸钠这种羟基羧酸盐,它并没有将这种化合物与稳定过氧碳酸钠联系起来,而是将其作为一种增洁剂。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不会将柠檬酸钠在D2中的作用用于改进D1。
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D1和D2的结合具有创造性。同理,权利要求4和7的主题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也具有创造性。
3.4最接近现有技术(如视D2为最接近现有技术):
从一个方面考虑,D2可以认为是比D1更接近的现有技术,那就是它揭示了一种比 D1更为相似的组合物,即一种在过氧碳酸钠、表面活性剂、沸石助剂的基础上添加了羟基羧酸盐(柠檬酸钠)的组合物。
3.5技术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鉴于D2,本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了一种过氧碳酸钠稳定剂替换物。这个问题的解决方式在于对过氧碳酸钠加一层羟基羧酸表面涂层,这种方法优于仅仅把羟基羧酸加到洗涤剂组合物中。在表1和表2中能看到这种表面涂层的有利结果。当羟基羧酸被用作表面涂层而不是仅仅混合时稳定效果最佳。此外,这种涂覆羟基羧酸的方法与仅仅混合相比较,使过氧碳酸钠的稳定性随时间加长而降低的情况得到更大的改善。
3.6 申请专利的发明具有非显而易见性:
D2已经说明在过氧碳酸钠表面可涂覆一层硼酸和硅酸的碱金属盐的混合物。这种涂层与羟基羧酸不是同一类物质,所以本领域技术人员不会由此考虑采用一层羟基羧酸涂覆过氧碳酸钠。此外D2还认为柠檬酸钠是一种增洁剂,本领域技术人员会排除用柠檬酸钠涂覆过氧碳酸钠,以防止减少柠檬酸钠作为增洁剂的作用。在D2中并没有表明采用柠檬酸钠作为表面涂层的方法可以改善稳定性。事实上,D2中并没有意识到柠檬酸钠起到稳定剂的作用。所以,本发明相对于 D2是非显而易见的。
另外,D1也不会对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这方面有所帮助,因为D1没有提到羟基羧酸能被用作稳定剂。D1事实上说明应避免用含取代基的羧酸盐作为稳定剂。因此,以D2为依据的本领域技术人员,不会受D1启发而用羟基羧酸盐替换D2的表面涂层,从而得到过氧碳酸钠的稳定剂的代替物。因此,权利要求1、4、7的主题相对于D2以及D1和D2的结合有创造性。
4.其他权利要求的专利性
4.1
权利要求2和3是对权利要求1所述的技术方案的限制。因为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所以权利要求2和3的主题也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同样的,权利要求5包括对权利要求4的限制,所以权利要求5作为权利要求4的从属权利要求也是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
4.2
权利要求6,涉及用羟基羧酸表面涂覆过氧碳酸钠漂白剂的方法是具有专利性的,因为只要其产生的产品具新颖性和有创造性,该产品类似的方法也就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C-Ⅳ,9.12,T119/82)。这里采用以流化床方法进行涂覆从D1可得知,但这种方法产生的产品如前所述,是有新颖性和有创造性的。这个产品就是权利要求4的主题。
应该注意跟权利要求2、5的主题有关的涉及柠檬酸钠的特殊的优点。这些优点在表 2中有说明,上述也已经讨论到。
5.答复审查意见书
5. 1
为了回应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第一段所提出的问题,在此提交的新权利要求,其相对于 D1和D2的新颖性在上述第2节和第4节已作了论述。
5.2
为了回应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第二段所提出的问题,新的权利要求的依据已在上述第 1节中提供,而创造性的论述在第3节中提供。
6.总论
由新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本发明是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因此,请审查员重新考虑并批准该申请。
一旦审查员告知权利要求是可被获准,申请人将会对说明书作出修改以与权利要求相一致。如果审查员欲驳回本申请,本人根据116EPC条款请求口审。在此附上回执 1037表格。
特此!
(签名)
获授权代表名称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1.一种粉末状基于沸石洗涤剂组合物,包括过氧碳酸钠漂白剂、表面活性剂和作为增洁剂的沸石,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还包含至少占过氧碳酸钠1%重量的羧酸碱金属盐,作为过氧碳酸钠漂白剂的稳定剂,其中所用羧酸是一种羟基羧酸;所述羧酸碱金属盐涂覆于过氧碳酸钠漂白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洗涤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羧酸碱金属盐为柠檬酸钠。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洗涤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羧酸碱金属盐的用量为过氧碳酸钠重量的5%~15%。
4.一种过氧碳酸钠漂白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氧碳酸钠涂覆至少1%重量的羟基羧酸盐。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过氧碳酸钠漂白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羟基羧酸盐为柠檬酸钠。
6.一种将至少1重量%的羟基羧酸盐涂覆过氧碳酸钠漂白剂表面的方法,包括采用流化床法一次性进行涂覆和干燥的步骤。
7.在稳定过氧碳酸钠过程中羟基羧酸盐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羟基羧酸盐的用量至少为过氧碳酸钠重量的1%。
[试题解析]
1.综合分析
本考题主要涉及一种以过氧碳酸钠为漂白剂的粉末状洗涤剂组合物。
过氧碳酸钠在潮湿环境中或温度高于 28℃时容易分解,该过氧碳酸钠的储存稳定性通过与特定羧酸的碱金属盐混合或被其涂覆而得到提高,这些特定的羧酸包括一元脂肪酸、二元脂肪酸以及羟基脂肪酸。
原权利要求1是一种含有过氧碳酸钠、表面活性剂、沸石及羧酸的碱金属盐的粉末状沸石洗涤剂组合物,其中羧酸的碱金属盐的含量至少为过氧碳酸钠重量的1%。所用羧酸选自:
(1)通式为CH3(CH2)nCOOH的一元羧酸,其中n≥2且为整数;
(2)通式为HOOC(CH2)mCOOH的二元羧酸,其中m为2~12的整数;
(3)羟基脂肪酸。
对比文件1(D1)揭示了这样一种粉末状洗涤剂组合物,它所含的过氧碳酸钠漂白剂用与一元或二元脂肪酸的碱金属盐混合或被其涂覆的方法进行稳定化,D1中并未提到羟基羧酸的碱金属盐。
为了克服相对于D1文件无新颖性的异议,应试者应当将碱金属盐限制为羟基羧酸的碱金属盐。
对比文件2(D2)揭示了一种含有过氧碳酸钠的粉末状洗涤剂组合物,D2文件教导了加入碱金属羧酸盐(如柠檬酸钠)来减少结壳(incrustation)。D2文件中还提到,过氧碳酸钠可以通过在表面涂覆硼酸和碱性硅酸盐的混合物来稳定。D2文件中没有提到用柠檬酸钠涂覆过氧碳酸钠或柠檬酸钠可起到稳定过氧碳酸钠的作用。
2.权利要求书
2.1克服相对于D2文件无新颖性异议的最佳方法是在使用羟基羧酸与其他试剂混合时排除柠檬酸钠的使用。
另一种可接受的但不是最佳修正方法是将所述组合物限定为一种在其过氧碳酸钠表面涂覆羟基羧酸的碱金属盐的组合物。
进一步的独立权利要求可以为:
2.2羟基羧酸的碱金属盐在稳定过氧碳酸钠过程中的用途(对应原权利要求5)。
2.3一种过氧碳酸钠漂白剂,其过氧碳酸钠涂覆了至少重量为1%的羟基羧酸的碱金属盐(对应原权利要求6)。
依照惯例,在试卷B中起草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得到很少的分数。权利要求的撰写和修改最多为45分。很多应试者没有发现D1文件公开了丁二酸(在专利申请中稳定效果最好的化合物)(参看第1页的15、16行,其中m=2,参看T181/82)。因此有关己二酸 (m=4)的用途的权利要求会被认为缺乏创造性。
辩论:辩论最多可给55分。
3.修改基础/EPC条款第123条第二款
对于修改后权利要求的每个特征以及新的特征组合,应试者应该从原申请中找到支持。大多数的修改可以在原权利要求书中都找到支持。对任何修改,都不需要其支持来源于申请中的实施例。
排除柠檬酸钠的依据可以在申请文件中找到,例如权利要求4中对过氧碳酸钠和柠檬酸钠的混合做了明确的揭示。这与G1/O3和G2/O3的裁决不冲突,因为它们与一些未揭示的放弃权项有关。
4.新颖性
讨论新颖性的问题时,应试者应该对对比文件D1和D2进行总结,并确定指出这些公布的现有技术与本发明权利要求相区别的技术特征。
5.创新性
讨论创造性时,应试者应说明为什么某一对比文件是代表与本发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这里,D1文件可以被认为是最接近现有技术,因为它提到在沸石洗涤剂组合物用羧酸的碱金属盐稳定过氧碳酸钠。
应试者还应指出相对于最接近现有技术,本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
试卷表2说明,虽然二元羧酸盐,如丁二酸和己二酸的稳定效果更好,羟基羧酸钠与过氧碳酸钠混合,尤其是将羟基羧酸钠涂覆于过氧碳酸钠表面,也可以起到稳定的作用。 D1文件中得到的结果与专利申请中提出的结果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因为获得它们所用的条件不同。
所以,相对于D1文件,本发明主题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另一种含有稳定化过氧碳酸钠的沸石洗涤剂组合物。
D1文件引导人们不使用羟基羧酸碱金属盐,因为它认为稳定的作用是来自于羧酸中未被取代的烷基或烯基(参看D1文件的最后一句)。然而在羟基羧酸中烷基或烯基被至少一个羟基取代。
D2文件并没有提示羟基羧酸碱金属盐可用来稳定过碳酸盐,因为:
D2文件中教导用硼酸的水溶液和碱金属硅酸盐涂覆来稳定过氧碳酸盐(参看D2文件第二页第一段最后一句),
D2文件只说明了加入柠檬酸钠作为增洁剂或减少硬壳的堆积(参看D2文件第三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