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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 内容 |
考核要点 | 配分 | 评分标准 | 检测 结果 |
扣分 | 得分 | 备注 |
1 | 准备 工作 |
穿戴劳保用品 | 5 | 未穿戴扣5分 | ||||
穿戴不正确扣3分 | ||||||||
每少穿戴一件扣2分 | ||||||||
2 | 制订 停车 方案 |
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判断 | 20 | 未确认现场情况扣20分 | ||||
对现场情况判断错误扣10分 | ||||||||
对现场情况少确认一项扣5分 | ||||||||
3 | 考虑停车的影响因素 | 20 | 未考虑停车影响因素扣20分 | |||||
未考虑工艺参数影响扣5分 | ||||||||
未考虑生产稳定情况扣5分 | ||||||||
未考虑设备状况扣5分 | ||||||||
未考虑电气状况扣5分 | ||||||||
未考虑仪表状况扣5分 | ||||||||
未考虑酯化系统情况扣10分 | ||||||||
未考虑产品质量情况扣10分 | ||||||||
未考虑工艺塔扣5分 | ||||||||
4 | 缩聚系统停车方案制订原 则 |
20 | 未考虑停车方案制订原则扣20分 | |||||
未考虑安全原则扣10分 | ||||||||
未考虑环保原则扣10分 | ||||||||
未考虑减少损耗原则扣10分 | ||||||||
5 | 方案制订需要的人员 | 20 | 制订方案人员未做特殊要求扣20分 | |||||
方案制订人员没有工艺人员中扣5分 | ||||||||
方案制定人员中没有生产人员中扣5分 | ||||||||
方案制订人员中没有设备人员中扣5分 | ||||||||
方案制订人员中没有电气人员中扣5分 | ||||||||
方案制定人员中没有仪表人员中扣5分 | ||||||||
方案各步骤没有负责人扣10分 | ||||||||
方案各步骤负责人不全扣5分 | ||||||||
6 | 制订方案时要考虑缩聚系 统物料平衡 |
15 | 制订停车方案未考虑物料平衡扣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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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平衡计算错误扣5分 | ||||||||
物料平衡计算少一项扣5分 | ||||||||
物料平衡计算未考虑将酯化系统 排空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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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不合格后未考虑放流扣10分 | ||||||||
未考虑减少真空循环系统乙二醇 量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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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全及 其他 |
按国家法规或企业规定 | 违规一次总分扣5分;严重违规 停止操作 |
— | ||||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 | 每超时1min总分扣5分,超时 3min停止操作 |
— | ||||||
合 计 | 100 |
序号 | 考核 内容 |
考核要点 | 配分 | 评分标准 | 检测 结果 |
扣分 | 得分 | 备注 |
1 | 准备 工作 |
穿戴劳保用品 | 5 | 未穿戴扣3分 | ||||
穿戴不正确扣2分 | ||||||||
每少穿戴一件扣1分 | ||||||||
工具、用具准备 | 工具选择不正确扣2分 | |||||||
每少准备一件扣1分 | ||||||||
2 | 降产 时的 调整 |
降低PTA的加入量,保持 浆料调制罐的液位正常 |
10 | 未降低PTA的加入量扣10分 | ||||
未保证浆料调制摩尔比扣10分 | ||||||||
浆料调制摩尔比波动过大扣5分 | ||||||||
未保持浆料调制罐液位正常扣5分 | ||||||||
浆料调制罐液位波动过大扣2分 | ||||||||
3 | 保证酯化系统工况 | 20 | 未调整酯化系统工况扣20分 | |||||
未调整酯化系统温度扣10分 | ||||||||
酯化釜温度调整反向扣10分 | ||||||||
温度调整波动过大扣5分 | ||||||||
未调整酯化系统压力扣10分 | ||||||||
酯化釜压力调整反向扣10分 | ||||||||
压力调整波动过大扣5分 | ||||||||
未降低PTA浆料流量扣10分 | ||||||||
未保证酯化釜液位稳定扣5分 | ||||||||
酯化釜液位波动过大扣5分 | ||||||||
4 | 按比例降低助剂的加入量 | 10 | 未降低助剂加入量扣10分 | |||||
未按比例降低助剂加入量扣5分 | ||||||||
少调整一种助剂扣5分 | ||||||||
5 | 保证缩聚系统工况 | 20 | 未调整缩聚系统工况扣20分 | |||||
未调整缩聚系统温度扣10分 | ||||||||
缩聚釜温度调整反向扣10分 | ||||||||
温度调整波动过大扣5分 | ||||||||
未调整缩聚系统真空扣10分 | ||||||||
缩聚釜真空调整反向扣10分 | ||||||||
真空调整波动过大扣5分 | ||||||||
未降低缩聚系统进料量扣10分 | ||||||||
未保证缩聚釜液位稳定扣5分 | ||||||||
缩聚釜液位波动过大扣5分 | ||||||||
6 | 相应降低各物料输送泵的 转速,保持压力稳定 |
15 | 未降低物料输送泵转速扣15分 | |||||
未根据降产量按比例降低扣5分 | ||||||||
少降低一种物料输送泵转速扣5分 | ||||||||
7 | 对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进 行取样分析 |
20 | 未进行产品取样分析扣20分 | |||||
少分析一种产品扣5分 | ||||||||
分析项目少一项扣5分 | ||||||||
未根据分析结果进行工况凋整扣10分 | ||||||||
8 | 安全及 其他 |
按国家法规或企业规定 | 违规一次总分扣5分;严重违规 停止操作 |
— | ||||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 | 每超时1min总分扣5分,超时 3min停止操作 |
— | ||||||
合 计 | 100 |
序号 | 考核 内容 |
考核要点 | 配分 | 评分标准 | 检测 结果 |
扣分 | 得分 | 备注 |
1 | 准备 工作 |
穿戴劳保用品 | 5 | 未穿戴扣3分 | ||||
穿戴不正确扣2分 | ||||||||
每少穿戴一件扣1分 | ||||||||
工具、用具准备 | 工具选择不正确扣2分 | |||||||
每少准备一件扣1分 | ||||||||
2 | 操作 程序 |
停炉 | 20 | 停炉方法错误扣20分 | ||||
未关闭炉子的进出口所有和系统 相连的阀门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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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用大风吹扫使炉子降温扣5分 | ||||||||
未通知电仪人员将该炉子的盘柜 停电,现场将炉子顶部的仪表接线 全部拆除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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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媒炉未停电就进行操作扣10分 | ||||||||
3 | 清灰准备 | 15 | 未进行开炉子上盖,底部人孔和 清灰孔操作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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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认炉子已降温就打开炉子上 盖,底部人孔和清灰孔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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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检验扣5分 | ||||||||
受限空问作业检验未合格就进入 炉膛作业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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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空间作业检验合格后,未在 炉膛内搭脚手架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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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清灰 | 10 | 未按规定进行清灰操作扣10分 | |||||
清灰操作没有专人监护扣5分 | ||||||||
清灰操作不彻底扣5分 | ||||||||
5 | 恢复工作 | 15 | 设备人员未拆卸脚手架扣5分 | |||||
封炉子上盖,底部人孔和清灰孔 时未检查炉内有无遗留物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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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炉子上盖,底部人孔和清灰孔 时未紧固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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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行电仪接线恢复工作扣10分 | ||||||||
未将炉子送电扣10分 | ||||||||
送电时机不对扣5分 | ||||||||
6 | 确认炉子处于可正常使用 状态 |
10 | 未确认炉子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 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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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方法错误扣5分 | ||||||||
少确认一项扣3分 | ||||||||
7 | 升温 | 10 | 未进行升温操作扣10分 | |||||
升温未按照规定速度进行扣5分 | ||||||||
升温时未进行现场检查扣3分 | ||||||||
升温时未进行热紧扣5分 | ||||||||
未升到规定温度扣5分 | ||||||||
8 | 正常使用 | 10 | 炉子投用4h以后未进行热紧扣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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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子投后未进行严密监测炉子上 盖的温度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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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 工具 |
正确使用工具 | 2 | 工具使用不正确扣2分 | ||||
正确维护工具 | 3 | 工具乱摆乱放扣3分 | ||||||
10 | 安全及 其他 |
按国家法规或企业规定 | 违规一次总分扣5分;严重违规 停止操作 |
— | ||||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 | 每超时1min血总分扣5分,超时 3min停止操作 |
— | ||||||
合 计 | 100 |